2012年春節期間,昆明市共發生火災74 起,死亡0人,受傷1人,直接財產損失18.48萬元,過火面積1479.50平方米,受災戶數36戶,受災人數58人。同比去年,火災起數上升155.17%,亡人數、傷人數持平,直接財產損失上升37.90%。
一、主要特點及原因分析
(一)未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
因部署超前,發動充分,自查和監督檢查深入,宣傳廣泛,執勤戰備措施到位,春節期間全市未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有效確保了群眾平安過節。
(二)火災起數同比出現陡增。
2011年春節期間,全市發生火災26起,損失13.02萬元。今年春節期間的火災起數同比出現陡增,增長了155.17%。起數陡增的原因與經濟活躍、氣候持續干旱、煙花爆竹燃放解禁、人員消防意識提高不大(單位消防管理人消防意識提高大而公民個人消防意識提高不大)、往年火災統計不實等因素有關。
(三)主城區火災多發。
主城區共發生火災43起,縣城發生8起,集鎮發生4起,農村發生16起,其他地區3起。其中,官渡區15起,西山區15起,五華區14起,盤龍區8 起,宜良縣7起,呈貢縣4起,安寧市3起,嵩明縣3起,東川區2起,石林縣2起,尋甸縣1起,晉寧、富民、祿勸未發生火災。主城區(昆明主城,含呈貢)因為是燃放煙花爆竹的密集區,由此引發的火災較多,占主城區火災總數的60.5%。
(四)燃放煙花爆竹、用火不慎、電氣是引發火災的三大主因。
今年春節期間全市發生的74起火災中,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火災39起,占總數的50.7%;用火不慎引起火災14起(包括敬神祭祖、燒飯用火不慎等),占總數的19.2%;電加熱器引起電氣火災9起,占總數的11.0%。
(五)居住場所發生的火災較多。
其中,居住建筑共發生火災32起,公共建筑發生火災5起,工業建筑發生火災2起,農業建筑發生火災5起,分別占總數的43.2%、6.8%、 2.7%、6.8%。多層建筑發生火災28起,單層建筑發生火災13起,高層建筑發生火災1起,地下建筑未發生火災,分別占總數的37.8%、 17.6%、1.4%。
(六)非重點單位是火災多發區。
據統計,消防部門列管的重點單位共發生火災8起,小場所、野外(垃圾及廢物堆垛等)及居民住所共發生火災61起,分別占總數的10.8%、82.4%。
(七)火災多集中在除夕及大年初一。
除夕及大年初一分別發生火災33起、23起,分別占總數的44.6%、31.1%。
二、春節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的幾點啟示
(一)必須把預防重特大火災作為節日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的重中之重。
春節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節日,持續時間長,喜慶氛圍濃,群眾對消防安全的企盼要求高,而這個節日的特點是人流物流大,用火用電多,火災風險高,消防安全的壓力巨大。一旦發生重特大火災及群死群傷火災,將嚴重破壞喜慶祥和的節日氛圍,影響群眾過節,造成社會不安定,還將嚴重損壞黨和政府甚至是國家的形象,因此,必須要把預防重特大火災作為春節消防保衛工作的重中之重。昆明作為省會城市及全省唯一特大型城市,人員、財富高度集中,發生重特大火災的幾率較高。正是居于這個認識,我們超前部署,嚴陣以待,多措并舉,有效預防了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必須超前部署,依靠各級政府發動社會各方面落實消防主體責任。
消防安全涉及各行各業,具有全時性、全民性的特點,必須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全面落實社會各方面的消防主體責任。節前,我們提請市政府、市公安局專門下發文件,并報請市領導利用各種會議場合進行強調部署,市政府領導分領域進行了督促檢查。同時,我們還利用消防手機報、電視滾動字幕傳播面廣、社會動員效率高的優勢,抓住放假前及燃放煙花爆竹集中的假日,及時發送消防提示信息,告知各社會各單位、各社區、各行政村開展節前消防檢查,加強節日值班和消防巡查。警力有限,民力無窮,通過社會各方面主體作用的發揮,有效預防和減少了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必須加強煙花爆竹消防安全管理。
煙花爆竹燃放"禁"改"限"政策的實施,一定程度上增添了節日的歡樂氛圍,但也給消防安全、環保、人身傷害等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對此,我們聯合安監、治安報請市政府制定實施了《昆明市限制燃放銷售煙花爆竹規定》,限定了燃放區域、燃放時間等,規范了燃放行為。節前和節日期間,聯合治安、工商等對煙花爆竹經營市場進行了拉網式排查,取締了一批非法經營攤點,督促業主配備了必須的消防器材,教會業主正確及時有效處置意外發生的燃燒、爆炸事故等。對節日期間集中燃放點,我們按照政府的安排部署,完善消防安全保衛方案,提前進行消防檢查,督促有關方面落實消防措施,并采取灑水濕化、現場駐勤、巡查等措施,有效確保了集中燃放點消防安全萬無一失。
(四)必須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火災隱患既有動態的,也有靜態的。要抓住靜態性隱患不放,采取強化源頭把關、加大消防行政處罰力度、政府掛牌、隱患曝光、輿論監督等綜合治理措施,促進隱患整改,不斷減少靜態隱患存量。要緊盯動態性隱患,強化單位消防安全自檢自查、巡查、消防設施年度檢測、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訓等制度落實,不斷提高單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減少習慣性消防違法行為,遏制動態性隱患的產生。在節日前夕和節日期間,要廣泛發動各級政府、各部門及社會各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強化消防安全措施,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保安全的工作格局。要發動基層公安消防部門、公安派出所加大消防監督檢查和錯時檢查力度,嚴肅整治消防違法行為。
(五)必須加強社會消防宣傳教育。
要借助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廣泛開展節日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燃放煙花爆竹等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要集中開會進行一次動員部署,對節日消防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將節日安保措施落實到各個單位。對城郊結合部、城中村、棚戶區、大村寨等重點區域,要有重點地深入宣傳,按照"人人受教育"的要求,采取發放宣傳資料、開展滅火疏散演習、懸掛消防標語、設立消防宣傳欄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要以弱勢群體為重點,組織消防志愿者對孤寡老人、殘疾人員等進行"一對一"幫扶,提高其消防意識,消除其身邊火災隱患。
(六)必須加大火災事故的查處力度。
節日期間發生的火災事故,社會影響大,必須嚴肅依法查處,切實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對有關責任單位以和責任人依法嚴處。在嚴肅查處火災事故責任的同時,要認真總結火災事故教訓,加大宣傳曝光力度,用以警示全社會。
(七)必須強化節日消防執勤戰備。
執勤戰備是消防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線。公安消防部隊要積極回應春節群眾安全企盼高、黨委政府要求高的期待,從思想、組織、裝備、滅火藥劑、戰略戰術等方面積極做好滅火救援各項準備,做到一旦發生火災等事故,能及時、科學、有效處置,將損失、傷亡和影響降到最低限度。對節日前夕及節日期間舉辦的商品展銷、燈會、廟會等大型活動、煙花爆竹集中燃放點,要派駐執勤力量,加強現場巡查,就近做好滅火救援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