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獲悉,四川省發改委、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前聯合發布了《關于排查整改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的通知》,督促轉供電主體開展自查自糾。各地要督促轉供電主體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國家及省上有關規定向終端用戶收取電費。
嚴格規范售電公司代理轉供電主體購電的市場行為。轉供電主體通過售電公司代理參與市場化交易,應以售電公司與相應電廠簽訂的購售電價格為依據,合理確定雙方交易價格,并將市場化交易減少的電費支出,傳導給終端用戶。各售電公司不得超出合理利潤范圍、以虛假交易等方式確定與轉供電主體的交易價格。
詳情如下: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排查整改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的通知
(川發改價格〔2019〕387號)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按照國家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部署安排,去年以來我省分五次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累計降價幅度超過20%,切實減輕了企業和社會用電成本。但是通過調查和用戶反映發現,仍然有轉供電主體存在不合理加價、將其它費用與電價掛鉤等情況。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減稅降費”重大決策部署,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更好地促進實體經濟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抓好轉供電不合理加價行為的排查整改。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全面排查整改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要切實把此項工作作為當前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重要內容,強化責任擔當,主動作為,確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二、進一步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各地要通過公示政策文件、制作宣傳單(手冊)、主動與媒體溝通等多種方式,擴大宣傳效果,將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政策傳達至每個轉供電主體及終端用戶,增強社會對電價以及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政策的知曉度,確保轉供電主體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文件執行。
三、督促轉供電主體開展自查自糾。各地要督促轉供電主體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嚴格按照國家及省上有關規定向終端用戶收取電費。轉供電主體的自有用電設施應單獨裝表計量,不得將自用電費分攤給終端用戶;對于先買后用的卡表商戶,不得在商戶購電充值時捆綁收取物管費、租金、服務費等;轉供電主體的物管費、租金和服務費等均不得與用電量掛鉤。對于轉供電主體在電費中加收其它費用的,要立即進行整改,限于2019年9月底前進行清退。
四、嚴格規范售電公司代理轉供電主體購電的市場行為。轉供電主體通過售電公司代理參與市場化交易,應以售電公司與相應電廠簽訂的購售電價格為依據,合理確定雙方交易價格,并將市場化交易減少的電費支出,傳導給終端用戶。各售電公司不得超出合理利潤范圍、以虛假交易等方式確定與轉供電主體的交易價格。對于轉供電主體與代理的售電公司通過合同約定不合理交易價格以及隨意抬高交易價格的其它行為,要堅決予以查處。
五、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關于做好2019年價格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川市監辦〔2019〕10號)要求,進一步加強轉供電環節價格監督檢查。同時要暢通12315等投訴舉報渠道,收集了解相關違規違法線索。對于違反價格法規政策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對于性質惡劣的亂加價、亂收費行為,要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及時曝光。同時將轉供電主體的價格違法行為等失信行為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向社會進行公布。
六、加快實施“一戶一表”改造。轉供電主體要積極創造條件,盡快實施“一戶一表”改造。各電網經營企業對具備改造為“一戶一表”條件的電力用戶,要主動服務,盡快實現直接抄表收費。
七、加強部門間協同配合。各市(州)發改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與商務、住建、經信等有關部門、電網企業的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工作力度,嚴格將各項降電價政策落實到位,讓國家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的紅利惠及每個工商業用戶。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