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非氧化性殺菌劑的適用范圍、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 裝、運輸、貯存和安全要求。
該產品主要用于反滲透日常運行期間的殺菌滅藻處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191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601化學試劑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標準溶液的制備GB/T 603化學試劑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及制品的制備
GB/T 1250限數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6678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 22594-2008水處理劑密度測定方法通則
3、技術要求
非氧化性殺菌劑的質量指標應符合表 1 要求
項目 | 指標 |
外 觀 | 無色至藍綠色透明液體 |
密度(g/cm320℃) | 1.050±0.03 |
pH 值 (純溶液) | 2.0~5.0 |
4、試驗方法
4.1試驗方法中所用試劑、用水規格及溶液的配制
本方法中所用試劑和水,在沒有注明其他規定時,均為分析純試劑和符合 GB/T 6682 中規定的三級水。試驗中所需標準溶液,制劑及制品,在沒有注明其他規定時,均按 GB/T 601、GB/T 603 的規定制備。
4.2外觀目測。
4.3pH 值的測定
按 GB/T 22592-2008 進行測定。
4.4密度的測定
按 GB/T 22594-2008 中 3.3.1 進行測定。
5、檢驗規則
5.1非氧化性殺菌劑應由生產廠質量監督部門進行檢驗,每批出廠的產品均符合本標準要求。
5.2使用單位可按照本標準的規定,核驗所收到的非氧化性殺菌劑是否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5.3產品應按批檢驗,每批產品質量不超過3t。
5.4每批出廠產品應附有質量證明書,其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廠名稱、規格、批號、 凈重、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編號。
5.5取樣時應先充分攪勻,然后用玻璃管或聚乙烯塑料管插入桶中深度三分之二處取樣。 每桶所取試樣不得少于 100ml,總量不得少于 1000ml,經充分混勻后,分別裝入兩個清潔、干燥的帶磨口塞的瓶中,封口,粘貼標簽,注明生產廠名稱、產品名稱、批號和取樣日期,一瓶由質量監督部門進行檢驗,另一瓶保存十二個月備查。
5.6檢驗結果如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則應重新自兩倍量的取樣桶數的包裝桶 中取樣,進行核對試驗,核驗結果如仍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則整批產品為不合格品,不能驗收。
5.7當供需用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爭議時,按照《全國產品質量仲裁檢驗暫行辦法》規定辦理。
5.8采用 GB/T 1250 規定的修約值比較法判定檢驗結果是否符合標準。
6、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6.1非氧化性殺菌劑用聚乙烯塑料桶包裝,遠途運輸時如需外包裝,由供需雙方另行協商。
6.2每桶凈重 25kg、200kg 或 1000kg,也可根據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6.3每桶上應注明:生產廠名、規格、凈重量、批號、生產日期、貯存,外包裝上應涂刷 GB 191 中規定的“向上”標志,并有腐蝕品警示標志。
6.4本產品應于室溫下貯存,保持通風,防止曝曬,貯存期十二個月。
6.5本產品適用于常規運輸方式運輸。
Q/XC-XC093-2021
7、安全要求
本產品為酸性腐蝕品,對皮膚和眼睛有腐蝕性和刺激性,操作人員在進行作業時應 戴防護眼鏡和防護手套,避免與皮膚直接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