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召開,審議通過了《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會議指出,要健全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加快建設國家電力市場,推動形成多元競爭的電力市場格局;改革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完善電價傳導機制,有效平衡電力供需;推進適應能源結構轉型的電力市場機制建設,有序推動新能源參與市場交易。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會議時強調,要遵循電力市場運行和市場經濟規律,優化電力市場總體設計,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電力市場體系。本次會議是電力市場改革進程中具有里程碑式意義的一次會議,將推動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加快建設,充分發揮市場在全國電力資源優化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一)我國電力市場建設進展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標志著我國啟動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電力市場建設作為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在改革之初就明確了電力市場體系建設思路,即設立區域和省(區、市))電力市場,其中區域電力市場包括在全國較大范圍和一定范圍內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兩類電力市場。經過多年發展,以省級電力市場為亮點、以跨區跨省市場為突破、以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為方向的電力市場體系初見雛形。
省級電力市場方面:近年各省在中央頂層設計的基礎上,結合各自省情網情,建立健全了中長期電力市場,常態開展年度、月度市場交易,今年以來省級電力現貨市場進入第二批試點階段。從安徽電力市場來看,自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以來,市場主體不斷增多、交易規模逐年增大,2021年安徽工商業直接交易電量預計約1170億千瓦時,占售電量比重達53%。隨著《進一步深化燃煤上網電價機制改革的意見》加快落地,全部燃煤機組和工商業用戶有序進入市場,明年省級電力市場交易規模將實現更快增長,市場將更加活躍。
跨區跨省市場方面:2016年3月,北京、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正式組建,負責落實國家計劃、地方政府協議,開展市場化跨區跨省交易。從北京電力交易中心來看,為推動跨區跨省電力交易有序開展,正在逐步建立健全跨區跨省電力市場。在跨區跨省中長期交易上,2018年8月,發布了《跨區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形成以點對網、網對網為主的省間電力外送交易機制;2021年9月,對《跨區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進行再次修訂。在跨區跨省現貨交易上,2017年8月,發布《跨區域省間富裕可再生能源電力現貨試點規則(試行)》,旨在利用跨區域省間通道輸電能力,有效促進西南及三北地區可再生能源消納,緩解棄水、棄風、棄光問題;2021年11月,印發《省間電力現貨交易規則(試行)》,旨在利用市場化手段促進清潔能源更大范圍消納和省間電力余缺互濟,參與電源主體擴展至風、光、水、核電、火電在內的所有電源裝機。隨著省間市場逐步完善,省間交易規模也逐步增長,數據顯示,2021年上半年國網區域省間交易電量5479億千瓦時,占全部市場交易電量的43%,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作用加快顯現。
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方面:隨著省間、省內電力市場的深入推進,兩個市場在功能定位、交易時序、價格形成機制、技術支持系統等方面銜接不暢的問題日益突出,建立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增進兩個市場融合,被推上了新的高度。2020年2月,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推進電力交易機構獨立規范運行的實施意見》,首次明確提出要推動全國范圍內市場融合發展,加快統一電力市場建設,促進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優化配置。2021年3月,國家發改委在國務院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將著力深化重點行業改革,推動電力行業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此次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將加快推動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立,逐步統一規范標準,增強省間、省內兩個市場的協同和融合,更好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
(二)幾點思考
一是本次會議是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以來,中央圍繞電力專項改革召開的又一次最高級別決策會議,此次會議標志著我國電力市場發展由試驗先行階段進入整體優化提升新階段。遵循電力市場運行和市場經濟規律,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將有助于充分發揮市場在全國電力資源優化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有助于實現省間電力資源的余缺互濟,有助于促進各級電力市場統一規范和有效銜接,為新型電力系統加快建設、“雙碳”目標加快實現提供了堅強市場保障。
二是會議指出要引導全國、省(區、市)、區域各層次電力市場協同運行、融合發展,統一規范交易規則和技術標準。“統一、規范、協同、融合”的總體思想,指明了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加快建設的方向,重點就是體現市場經濟規律,以促進競爭、完善監管為導向,做好各省級電力市場的規范統一,以及省級電力市場與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的有效銜接,增強電力市場的規范性、安全性和靈活性,更好發揮市場的引導和調節作用。
三是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一方面為全國范圍內促進新能源消納、做好能源保供開辟新通道的同時,也讓電價競爭力較弱的省份在爭取臨時外電支援中處于不利地位;另一方面以省為主體的能耗雙控機制,也使能源電力輸出型省份的能耗考核面臨更大壓力。需要在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中,充分考慮不同省份電價承受力的客觀差異,合理設置市場規則,促進形成良好市場交易格局;同時推動能耗雙控考核從生產端向消費端轉移,減少政府對電力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的干預,提升電力市場有效性。
四是燃煤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建立了“能漲能跌”市場價格機制,打破了發電側電價向用戶側傳導受阻的體制壁壘。本次會議再次強調,要改革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與電價傳導機制,將加快推動市場機制的進一步完善。目前部分省份電力現貨市場仍按照單邊市場機制設計,無法實現電價向用戶側傳導,迫切需要適應性調整。按照雙邊市場機制完善省級現貨市場規則,做好與中長期交易、輔助服務市場銜接,才能有效發揮電力現貨市場發現價格、傳導價格的積極作用。
五是今年5月,國家發改委、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要引導新能源項目以10%的預計當期電量通過市場化交易競爭上網。本次會議進一步提出,推進適應能源結構轉型的電力市場機制建設,有序推動新能源參與市場交易,新能源進入電力市場已是大勢所趨。新能源大規模進入電力市場,一方面將發揮市場價格信號作用,引導新能源主動購買調峰能力,推動集中式共享儲能經濟發展,保障電力系統安全可靠運行;另一方面優發優購電量匹配問題將面臨新的不確定性,需要進一步開展電力市場不平衡資金分攤和疏導機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