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煤礦在供電電源失電情況下,及時投入應急儲能電源擔負副井提升負荷,實現井下人員安全升井,11月7日下午,安徽省能源局在合肥組織召開《應急儲能電源在煤礦副井提升應用試驗可行性方案論證會》,會議邀請省內相關專家進行論證,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安徽局、淮北市應急管理局、四個礦業集團和臥龍湖煤礦有關同志參加會議。
與會專家聽取了方案編制情況匯報,審閱了相關資料,經過質詢和討論,一致認為該方案技術路線基本合理、可行,同意通過論證。專家組表示,利用電化學儲能作為煤礦副井提升應急電源具有重大探索意義,建議進一步完善方案有關設計,盡快落實現場試驗條件,推動該項目現場驗證研究。以新發展理念持續深入推動增量配電改革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文件,本輪電力體制改革全面啟動,依循“放開兩頭、管住中間”的體制架構,售電側改革、輸配電價改革、增量配電改革等改革任務全面啟動,增量配電改革由于其特殊性和敏感性,被行業內外重點關注、寄予厚望。此后,2016年11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公布全國第一批105個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5年來,國家陸續公布5批次459個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末,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共向206個增量配電試點頒發了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其中,改革試點184個,非改革試點22個,試點取證率40%。5年的增量配電業務改革實踐,一方面成果與成績斐然,另一方面,困難與挑戰重重。取得的改革成果與改革預期成效間還有明顯差距,與市場主體和社會各界的普遍期待還存在著顯著落差,推進過程中暴露出的熱點、難點、堵點問題制約和阻礙了改革試點的落地運營,影響了改革成效的顯現。
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中發〔2021〕36號)文件,此文件被行業內外認為是結合(中發9號)文件根據當前國際、國內能源形勢下進一步深化改革的綱領文件。文件在第五部分“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第十三條“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中,明確提出:“推進電網體制改革,明確以消納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增量配電網、微電網和分布式電源的市場主體地位”。市場主體期待困擾增量配電改革五年來的市場主體地位問題有望得到徹底解決。伴隨市場主體地位確認,市場主體的經營權、發展權將得到尊重和維護,配電價格機制、網間互聯互通、公平開放接入、網間調度交易結算、平等接入以新能源為主的電源等一系列問題可期待破解,增量配電改革試點的戰略、經濟價值將得到認可和顯現。10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439號)文件,有自媒體動容的描述,“經過長達六年的探索,放開兩頭的總體架構,我們終于實現了”。回眸2015年3月本輪改革伊始提出的“放開兩頭、管住中間”的改革目標,“放開兩頭”后如何“管住中間”,成為了下一步改革推進的重點工作。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黨中央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是電力行業落實“雙碳”目標的重要路徑和抓手。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理解與把握新發展理念與增量配電改革之間的必然密切聯系尤為重要。參與本輪電改5年來深切感受到,實踐電力體制改革離不開對電力行業的情懷和理想主義,也離不開對我國電力工業發展的充分全面了解和區域社會經濟發展需求的緊密聯系、更離不開科學客觀、嚴謹審慎、因地制宜和循序漸進的思考邏輯與解決方案。就如何以新發展理念持續深入推動增量配電改革拋磚引玉幾點思考與行業同仁探討。
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傳統電網網架結構和運營機理需要進行根本性變革
“雙碳”背景下的新型電力系統中電源裝機結構、功能定位、價格機制、商業模式出現了根本性變化。從源側看,非水可再生能源機組成為電量主力機組,化石能源機組成為容量支撐主力機組,由于可再生能源間歇性波動性的電源特性,電網的網架形態必然需要做出適應性改變;從網側看,隨著大規模可再生能源的接入,為確保網架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減少系統調峰壓力,優化機組組合、實現分層分區平衡、網架規模的邊界需要重新進行科學規劃,與此同時,高比例電力電子穿透下,數字電網成為新型電力系統的底層支撐;從荷側看,分布式電源的高比例滲透,網與荷的能量流、信息流從單向潮流演變為雙向潮流交換,從以保供應為主“電從遠方來”的電力生產、流通、消費模式正在向以綠色、經濟、高效為特征“能從身邊來,不足的遠方來”的“源網荷儲一體、綜合能源供應”的能源生產、流通、消費模式轉變。伴隨著荷側消費需求的變化,單一能源供應主體正在演變為綜合能源供應主體,電、熱、汽等能源供應主體間的行業邊界正在加快模糊消融。在荷側逐漸形成,源網荷儲一體、綜合能源互補供應、科技信息技術作為底層支撐的能源互聯網。傳統交流同步大型電網網架將演變為區域骨干電網與局域、微型電網互聯互通、雙向能量交換的網架形態。傳統電網的調度、交易、發展、建設、營銷、設備等運營機理必然需要做出適應性改變與調整。從此角度而言,源網荷儲一體、綜合能源供應的配電網與省級、區域骨干電網,網間互聯融合發展是未來能源生產、流通、消費的重要網架發展形式。
正確理解與準確把握市場主體間的功能定位與區別聯系
增量配網與省級、區域骨干電網功能定位不同、運營機理不同、價格形成機制不同。增量配網不是省級、區域骨干電網的替代、顛覆、革命者,而是補充、完善、探索者。彼此之間的功能定位、使命責任既有緊密聯系又存在著本質的區別差異。省級骨干電網是保供應、兜底服務的“壓艙石”,增量配網是實現最佳顆粒度、經濟、高新、綠色能源耦合供應的“助推器”。類似于新能源開發中的集中式與分布式項目,電力市場化交易中的中長期交易與現貨、輔助服務市場交易。兩者之間目標方向一致、功能定位不同,不應狹隘和局限的站在利益對立和調整再分配的角度去理解認識彼此的科學性、必要性和合理性。正確理解國家政策倡導方向,準確把握行業發展演變規律,提高站位統一認識,凝聚共識形成合力,摒棄零和博弈思維,開展建設性務實合作,是對新發展理念的最好踐行。
明確頂層體制機制設計、完善配套政策文件體系、落實市場主體地位,探索不對稱監管
增量配電改革推行的五年來,激發了社會主體踴躍參與的動力卻未能在頂層設計中明確界定同屬公共電網的省級電網、區域電網、增量配網在電力工業發展中的功能定位與區別聯系。導致在配電價格形成機制、電源公平接入、網間互聯互通、調度交易結算、網間信息公開、配電區域劃分、存量資產處置、存量客戶移交等熱點、焦點、難點問題上認識不一糾纏不清。國家部委雖陸續出臺多達二十余個政策文件,然而,改革試點的推進依然不及預期舉步維艱。這不僅浪費了政府公共行政資源、造成了無謂的社會及經濟沉沒成本、影響了改革舉措成效的釋放,也嚴重挫傷了改革參與者的積極性和信心。個別地區已經出現重復建設、交叉供電影響系統安全運行,供電主體落實不清終端電力客戶無所適從的局面。這其中,既有原有市場主體在習慣、利益、心態、責任等方面的阻力與擔憂;也有受限于歷史條件下,頂層體制機制設計的模糊,制訂相關配套政策文件中的缺憾;也有試點項目申辦時的不夠科學嚴謹,受疫情及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產業結構調整負荷發展不及預期的困難和挑戰;也有參與者對電網行業運營發展缺乏全面準確了解,對改革的艱巨性、復雜性、系統性、漸進性研判不足,寄予了不夠客觀的期望和預期;同時,職能管理部門、監督監管機構在關鍵環節和難點問題上還需加大創新支持、堅持有為擔當等多重因素。
省級電網、區域電網、增量配網同屬公共電網,享有平等的法律市場主體地位和權利,承擔同等并帶有區別的社會責任義務。這一點在國家相關部委、監管機構、地方政府的政策文件中早已明確。在新發展理念指導下,建議在下一步工作中重點考慮:一是明確相關市場主體地位,界定市場主體的功能定位及區別聯系。明確相關主體的經營權、發展權涵蓋的基本權益;二是在市場主體地位明確的基礎上,完善修訂已出臺的相關政策文件,形成完備科學的政策體系并加大宣貫力度;三是探索包括不對稱監管在內的督導監督方式,指導幫扶市場主體盡快實現良性平穩運營,早日釋放改革成果,以新發展理念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助力“雙碳”目標的實現。
回歸規律、回歸本質、回歸自我、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努力探索創新發展之路
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道阻且長,行則將至,這既是改革的規律,也是世間萬物的發展規律。以發展的眼光看待發展的問題,我們今天面臨的困難和分歧必將會得到有效的解決。增量配網企業應對改革的艱巨性、復雜性、系統性、漸進性有清醒而全面的認識,在心理、戰略、資源上應有充分的準備。星星之火如何燎原?離不開審時度勢、客觀實際和循序漸進。加強對行業及發展環境的學習了解研判,根據企業自身情況,結合區域、行業發展實際,調整預期,積跬步至千里。政府、行業、客戶對增量配網企業給予厚望,期待著新的市場主體在新的體制機制下走出一條創新發展的改革之路。作為新的市場主體,本質是把企業經營好,以創新高質量發展回應各方面的支持、關注或者是質疑。在改革環境、經濟環境、市場環境都面臨挑戰的當下,如何活下來、謀發展,探尋適合自身的創新發展之路是企業經營發展的本質。客觀來看,兩百余家增量配網企業在電網建設運營經驗、資源實力、運營能力的各個方面確實參差不齊。既要正視差距,虛心向省級電網學習補齊短板,也要做到揚棄,取人所長摒棄所短,回歸自我。發揮自身體制機制的優勢在電網建設運營、生產技術創新、營銷優質服務、行業作風建設、綜合能源開拓、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等方面“走正路、走新路”。改革是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優化、是市場和資源要素市場的再配置,根本目的是促進行業創新發展、服務地方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絕不能把前人已經犯過的錯誤和被普遍詬病的積弊改頭換面再次粉墨登場。基于此,職能部門和監管機構對增量配網企業的積極指導幫扶、加強行業監督監管顯得尤為重要。
生活之所以精彩是源于豐富的多樣性,時代和社會發展唯一不變的就是變化。在大時代面前任何組織和個體不過是滄海一粟。四十三年前我們提出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口號。四十三年來通過改革開放激發了社會各類主體的創新發展動力,極大的釋放了生產力。流通體制改革、郵電體制改革、金融體制改革、醫療體制改革、教育體制改革、住房體制改革等當年改革的“硬骨頭”,今天都已經成為惠及我們生活的改革成果。電力行業的前兩輪體制改革經歷了“省為實體、集資辦電、政企分開、廠網分家”,實現了“用上電”的成果,今天的“放開兩頭、管住中間”必將實現“用好電”的愿景。借用《電改激蕩三十年》中的一段話:“三十年的改革,這個曾經封閉的行業的關注點首次從關注生產者利益轉移到談論消費者利益,這是電力行業越來越像準正常行業的標志之一。無論是看30年間的變遷,還是打量當前改革的進展,這一切看起來都已是超出預設的變化,但這一定僅僅是巨變的前夜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