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電力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電價市場化改革邁出了重要一步。10月12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推出4項措施: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上網電價;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將燃煤發電交易價格浮動范圍上限擴大到20%;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同步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穩定,保持現行電價水平不變。
任何改革除堅定的決心和正確的目標外,還離不開外部因素的推動,此次煤電上網電價改革亦是如此,其推動力主要來自三個方面: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方向的指引;建立新型電力系統的需要;前段時間國內電力保供壓力的倒逼。在這三方面因素的推動下,此次改革力度大、影響深,既聚焦解決當前問題又兼顧實現遠期目標,在突出市場化改革的同時,兼顧公益,是繼輸配電價改革以來的又一重要舉措,對進一步深化電力市場改革具有里程碑意義。
煤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將產生多重利好。
有利于緩解煤電矛盾和限電現象,保障電力供應和能源安全。受多種因素影響,前段時間,我國部分地區出現電力供應緊張。當前我國燃煤發電占比達65%左右,電源結構以煤電為主,本輪電力供應緊張的主要原因是燃煤發電不足,由長期存在的“市場煤”和“計劃電”之間的矛盾所致。
燃煤占煤電企業發電成本的60-70%,煤炭價格持續走高,但發電價格不能隨之調整,導致發一度虧一度,給煤電企業帶來巨大的經營壓力。此次煤電上網電價改革沒有采用限制煤炭價格上漲、強迫煤電企業保證生產的行政方法,而是放開全部煤電發電量進入市場,并提高煤電上網電價的浮動比例,將有助于緩解煤電企業的成本壓力,保障電力供應。
有利于體現電力的商品屬性,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電力具有商品屬性,一定要走向市場,并要逐步依靠市場這只“無形的手”來優化配置資源。凡是由市場決定的商品,其價格就有波動,有漲有跌。
長期以來,我國電價只漲不跌,但2015年的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啟動以來,在降電價、降成本政策要求下,我國電價又保持下降態勢。此次煤電上網電價改革的最大亮點是放開煤電企業和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市場,取消工商業用戶目錄電價,建立“能跌能漲”“隨行就市”的市場化定價機制,將有效發揮市場優化配置資源的作用。唯有如此,才能充分反映市場供需變化和資源的稀缺性,并將信號傳導到終端用戶,起到合理引導企業生產、消費和投資的作用,促進全社會高效利用能源資源。
有利于電力體制改革目標實現。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是“管住中間、放開兩頭”,致力于放開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的電價,要實現該目標取決于兩個條件:對電網企業功能的正確界定;建立真正的發電和售電市場。
對電網企業而言,此次煤電上網電價改革將推動其逐步縮小甚至退出經營性用戶的統購統銷業務,除按政策要求對不直接參與電力市場的工商業用戶提供代理購電服務、對已參與電力市場但又因各種原因退出的用戶提供保底供電服務外,更加集中于提供輸配電服務和居民、農業等保障性用戶的供電服務。
在“放開兩頭”方面,從發電側來看,早在2019年,國家就出臺了《關于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建立了“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電價機制,各地燃煤發電通過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由市場形成價格。目前約70%的燃煤發電量通過參與電力市場形成上網電價,此次改革則明確推動其余30%燃煤發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從而實現煤電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全面放開。
從用電側來看,目前約44%的工商業用電量通過參與電力市場形成用電價格,此次改革則明確提出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電力市場,按市場價格購電,并同步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由此可見,此次煤電上網電價改革將推動形成發電側和售電側“多買多賣”的競爭性市場。
有助于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新型電力系統建設離不開完善的電力市場,放開電價管制,電價將順利傳導。
此次煤電上網電價改革強調要全面推進電力市場建設:進一步放開各類電源發電計劃;健全電力市場體系,豐富中長期交易品種;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加強輔助服務市場建設,探索建立市場化的容量補償機制等,將有利于合理配置多種電力資源類型,引導各類電源投資。同時,體現調峰、調頻等輔助服務成本和新型儲能價格;發揮新能源的綠色和綠證價格信號激勵作用;促進碳市場健康運行,推動其發揮碳減排作用,支撐構建新型電力系統。
有助于限制高耗能產業盲目發展。價格政策一直是我國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舉措之一,其中電價是整個價格體系的基礎,電價調整將影響很多產品和行業。因此,電價政策是價格政策的重中之重,是宏觀經濟調控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手段。以鋼鐵、水泥、化工、有色及非金屬礦物制品業等為代表的高耗能行業在我國經濟和產業結構中占據重要地位,也是用電量和碳排放量占比最大的行業。前段時間國內電力短缺的原因之一是新冠肺炎疫情后外需訂單和產量劇增,提振了國內高耗能產業,進一步放大了用電需求。
高耗能產業盲目發展既不利于我國產業結構升級換代,也不利于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此次煤電上網電價改革明確規定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意味著其生產成本將大幅增加,利潤空間將受擠壓,產能擴張也受到限制。
此次改革在充分體現市場化的同時,充分考慮到電力商品的公益和民生屬性,特別強調了要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明確居民、農業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因此,各地要優先將低價電源用于保障居民、農業用電,同時,通過推動建立與市場競爭相適應的供電保障機制,兼顧市場效率與用電公平。
電價改革不僅是價格改革,其背后代表的是各種市場主體利益的博弈。電價改革目標的最終實現,需要以電力體制改革為核心的配套機制作為強有力的支撐,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雖然此次煤電上網電價改革邁出了一大步,上網電價上下浮動比例有所擴大,但仍沒有完全市場化,只是區間內的市場化。同時,工業和商業用電對農業和居民用電的交叉補貼、電網公司代理小型工商業用戶購電是否跑偏成另一種形式的統購統銷等問題,均有待解決,需在以下方面繼續努力: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啟動以來,各省(區、市)電力市場已基本建立并運作一段時間,部分地區在電力現貨市場方面取得一定經驗,未來有必要加快發揮其價格信號引導的作用,進一步促進市場化交易,加快建立全國統一電力市場。
推進新能源上網電價機制改革。現行煤電基準價作為新能源發電等價格形成的掛鉤基準,隨著新能源占比提升、電力市場建設,新能源發電價格勢必會和煤電基準價“脫鉤”。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驅動下,要完成龐大的新能源建設任務,需未雨綢繆,盡快探索建立新能源上網電價的市場化運作機制
放得開也要管得好。建立“能漲能跌”的市場化電價機制,需要各級政府在“管住”層面多做一些工作。在電價放開的同時,政府應敏銳發現煤炭、電力市場動態和價格變化,及時查處市場主體串通價格、哄抬電價、實施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行為;要依法遏制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等行為,指導發電企業特別是煤電聯營企業統籌考慮上下游業務經營效益,合力參與電力市場報價,促進形成市場交易價格;加快落實分時電價政策,盡快建立尖峰電價機制,從而引導用戶錯峰用電、削峰填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