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自動報警設備,是建筑物特別是高層建筑物和重要建筑群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消防設施。因此,火災自動報警設備一旦投入使用,就要嚴格管理。
整個系統必須由專人負責,堅持晝夜值班制度。無關人員不得隨意觸動,切實保證全部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整個系統必須由專人負責,堅持晝夜值班制度。無關人員不得隨意觸動,切實保證全部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一、維護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以下幾點:值班人員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報警部位和本單位各火警監護場所對應的編排應清楚明了。
設備投入正常使用后,為確保可靠運行,必須嚴格按定期檢查制度進行檢查。每天檢查:通過手動檢查裝置,檢查火災報警器各項功能(如火警功能、故障功能)是否正常,有無指示燈損壞。
每周檢查:進行主、備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每半年檢查:對所有火災探測器進行一次
外控其它滅火裝置,并向消防部門和主管領導匯報。
二、火災自動報警設備的一般故障排除火災自動報警設備線路復雜,技術要求較高,而且各生產廠產品結構、線路行駛又大不相同,因此故障類型較多,所以,除一般的常見的故障外,火災自動報警設備的維修應由維修人員負責修理。
火災自動報警設備一般常見故障及其檢查方法主要有:
主電源故障:檢查輸入電源是否完好,溶絲有無燒斷以及接觸不良等情況。備用電源故障:檢查充電裝置,電池是否損壞,連線有無斷線。
探測回路故障:檢查該回路之火災探測器的接線是否完好,火災探測器有無被人取下,終端監控器有無損壞。
誤報火警:檢查火災探測器的探測區域有無蒸汽、粉塵等影響火災探測器正常工作的干擾存在,如有干擾存在,則應設法排除。
對于誤報頻繁有無其它干擾而又影響正常工作的火災探測器應及時予以更換。一時排除不了的故障,應立即通知有關專業維修單位,以便盡快恢復正常工作。
聯系維修單位,以便盡快恢復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