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從新形勢下加強基層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的重要性入手,闡述了在火災事故調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今后如何改善火調工作中存在的諸多問題。
關鍵詞:火災調查;問題;對策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科技的日益進步,城市建設和社會經濟高速發展,火災事故呈逐年上升趨勢,火災造成的損失也呈逐年上升趨勢,如何提高火災調查的效率,更好的推進防火監督工作有效進行,更好的預防和遏制火災的發生,將是火災調查工作者當前面臨的主要問題。
然而,火災原因朝復雜多樣化方向發展,給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帶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這使得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的任務越加繁重。因此,新形勢下,快速、科學、準確地開展火災事故調查,認定火災原因,既是消防工作面臨的嚴峻挑戰,又是更好地服務于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
一、充分認識加強基層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火災調查工作是一項科學性、技術性極強的工作,尤其是火災現場勘驗,將為防火、滅火、統計等工作提供最直接最有力的科學依據和資料,從而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一)、是火災事故調查是獲得火災信息的主要來源,也是進行消防監督管理決策的重要依據。火災事故調查主要是為了搞清火災損失、傷亡、起火原因和發生火災的經驗教訓,通過對火災的案例進行統計、分析、比較,發現其規律性,及時地反映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薄弱環節和應把握的重點,有針對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并為制定消防法規、規章和技術規范等提供參考。
(二)、是做好火災事故調查工作有利于教育群眾,加強消防法規宣傳、維護社會穩定。處理火災肇事者和失職人員,是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消防工作實行依法管理、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手段,也是對廣大群眾的一種最直接、最形象的遵守消防法規、注意防火安全的警示教育。火災調查中所積累的資料是消防工作的重要資料和素材,可以為消防宣傳工作提供生動的事例。通過分析火災發生、發展的過程,還可以總結滅火戰斗的經驗教訓,為增加滅火手段、提高滅火能力提供依據。
(三)、是做好火災事故調查可以確保執法的公正性。對于大西北地區的基層消防部隊,大部分的火災調查需要在農村進行。在農村,火災原因的不確定性更突出,因此,做好火災事故調查,查明火災原因,將直接影響行政處罰的公正性和政府對受災村民實施補償的公平性。
二、基層火災事故調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火災事故的頻繁發生和火災事故原因的復雜多樣,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在基層消防單位出現了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無論是人員數量、業務技能、技術裝備、調查手段,還是火災事故調查的質量都嚴重滯后于實際工作的需要,已逐步為制約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發展的關鍵性問題。
(一)、滅火行動對火災事故現場破壞嚴重。
為了在最短時間內,快速撲滅大火,使得火災現場被嚴重破壞,尤其是電氣火災現場,在火災撲救之后,幾乎沒有現場痕跡,物品等有效證據供火災現場勘驗人員提取。
(二)、現場痕跡、物證等無法提取。在基層消防部門,由于基本的消防設備不足,大多數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只能單靠人力進行,導致現場痕跡、物證等無法提取,無法保存,大大降低了火災事故原因認定的說服力。
(三)、缺少火災調查專職機構和專職人員。目前,由于沒有專門的火調機構和火調人員,造成對基層的火調業務指導、火調人員的培訓沒有正常開展,而且基層消防監督單位從事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的人員也相當少,并且身兼多職,疲于應付,往往存在只要不發生矛盾既可的錯誤的認識;火調人員崗位調整頻繁,加上受火災事故調查工作臟、累、險和責任重大的影響,火調工作一般不受歡迎,使得專業技術素質難以提高。
(四)、火災事故調查人員業務素質不高,火災事故調查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政策性很強的基礎性工作,對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要求較高。而基層火調人員整體素質低下,主要表現在:一是業務水平差,沒有系統學習火調專業知識。認定火災原因,火災事故責任不注重證據,而是主觀臆斷,往往導致草率處理火災現場,造成勘察取證不足。二是工作責任心差。火災調查是一項臟、累、險和責任重大的工作,很多工作人員工作責任心差,敷衍了事。
(五)、缺少火災調查技術鑒定機構。對于一些火災原因不明又沒有直接證據的火災,往往要提取相關物證,進行科學鑒定,方能做出原因認定。但是,基層的設備達不到科學鑒定的要求,必須送至專門的鑒定機構,導致火調工作中止,影響后期的各項工作。
三、如何改善火調工作中存在的諸多問題。
(一)、加強思想政治教育,使火調工作者充分認識到火調工作的重要性。作為一名消防工作者,要發揚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全力以赴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宗旨,作共和國忠誠的衛士。快速的滅火救援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則是火災事故的調查,它將直接關系到火災事故處罰和受災人員補償的公平性問題,所以要加強思想政治教育,使火調工作者具備一定的責任意識。
(二)、配備必要的火災調查裝備。考慮到火災調查工作臟、累、險、責任重大和火災調查技術鑒定機構少的問題,筆者認為:一是要配備相應的火災調查裝備,包括工作服、測量設備、記錄儀器等。
(三)、增加火調人員配置。在基層消防部門,由于人員編制少,很多情況下,火災調查工作都是大隊長、科長或負責防火工作的參謀來承擔,嚴重影響火災調查工作的質量。對此,應該加強火調力量,在基層消防部門增設干部編制,使火災調查工作獨立出來,由專人負責。
(四)、加大對火調人員的業務培訓力度。為進一步提高火調工作的質量和效率,除了在硬件設備上想辦法外,還應加大對火調人員的業務培訓力度,定期對火調人員舉行相關規范,諸如:《火災現場勘驗暫行規定》等的學習活動,使其精通業務理論,熟練專業技能,確保基層火災調查工作能夠高質量高效率的開展。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火災事故調查規定》即:公安部108號令;
〔3〕《消防監督教程》全國公安民警"三個必訓"統編教材2008版
作者簡介:王再軍,1969年10月出生,男,陜西蒲城人,平涼市公安消防支隊崆峒區消防監督科工程師,武警中校警銜。
[本資料為當寧消防網整理(原創、編輯),轉載請注明出處,尊重版權。當寧消防網系專業的消防器材商城,包含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銷售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