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經過
2011年6月29日,某施工隊在拆除一段廢棄的35千伏電力線路過程中,正當兩名桿上作業人員撤掉桿上所有主線路及架空地線并準備下桿時,該""型轉角桿內側拉線突然從根部地埋處斷裂,電桿兩側受力瞬間失去平衡并向轉角外側緩緩扭曲傾倒,桿上兩人隨電桿當即摔落,其中一人由于后背繩系在網狀擔內側斜拉桿上無法及時脫離電桿,在桿身傾倒時被擠壓桿下,另一人因及時解除安全繩而摔落電桿一側,最終事故造成一死一傷。
2、事故原因分析
(1)登桿前勘察不仔細。由于該線路架設于上世紀80年代末,已經連續運行20余年,調查組事后經全面檢查現場,發現該線路雖然表面完好,但因當初施工不規范,拉線未嚴格按照技術標準處理和施工,地埋部分年久銹蝕斷股嚴重,加之該地段水澇嚴重,土質松軟,桿塔實際已經失去拉線牽引控制,這是造成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
(2)施工隊缺乏作業經驗。特別對高壓線路拆除中,對周邊土壤環境、轉角桿受力狀況、拉線運行狀況等各種危險點分析和估計不足,并對拆除線路沒有高度重視和心存僥幸,未采取安裝臨時拉線等安全補強措施,這是造成改起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3)人員自我防護能力差。由于電桿緩緩倒下,在此過程中,作業人員若能快速反應,在第一時間迅速解掉保險繩束縛選擇跳桿自救,也不至于失去生命,本事故中另一名作業人員因及時跳桿自救而僅僅造成小腿骨折就充分證明個人防護能力的重要性。
(4)現場安全監督缺失是造成事故發生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3、事故預防
(1)施工前現場勘察必須到位。最新發布實施的《電力安全工作規程》明確規定,現場勘察應查看現場作業范圍內設施情況,作業條件、環境,登桿作業前檢查根部、基礎和拉線是否牢固,對危險性、復雜性和困難程度較大的作業項目制定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同時規定,在緊線、撤線前,應檢查拉線、樁錨和桿塔,做好防止倒桿措施。但是,改起事故中,這些保證安全的必要程序和防護措施都被忽略和流于形式,違章作業現象頻頻發生,這一點應該被高度重視。
(2)執行標準化作業程序必須到位。電力屬高危行業,目前,電力施工普遍推行標準化作業程序,這是被實踐證明降低事故的有效措施,但是標準化作業程序在許多單位沒有被真正執行到位。
(3)安全防護技能培訓必須到位。個體外包工隊管理相對松散,人員素質良莠不齊,定期的、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必須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