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火災發生,針對近年來因電動車的使用、管理不當引發的火災,有的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實際情況,12月16日公安部消防局向各地印發了《電動車使用和管理消防安全常識》,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門充分利用各種手段全方位開展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以下是電動車的使用和管理消防安全常識
一、應選購使用已獲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質量合格的電動車、充電器和電池,不得違規改裝電動車及其配件。
二、為電動車充電的線路插座應由取得資格的電工安裝并固定擺設,不得私拉亂接電源線路;應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規定進行充電,不得長時間充電;充電時應盡量在室外進行,周圍不可放置有可燃物。
三、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和管理單位負責共用區域電動車停放、充電管理,開展消防安全巡查檢查和消防宣傳;如有條件,可設置固定集中的充電點供電動車充電,或設置帶安全保護裝置的充電設施供居民使用。
四、電動車應停放在安全地點,不得停放在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不得占用消防車通道。
五、公民應自覺遵守消防法規,發現有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可通過"96119"舉報投訴電話向公安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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