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22時53分許,位于錢塘江路382號的國貿大廈B座樓頂屋面發生火災?;馂脑斐芍苯迂敭a損失30570元,無人員傷亡。經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系國貿大廈B座樓頂屋面搭建的辦公區西側,由北向南第二間辦公室內的電氣線路發生故障引燃周邊可燃物蔓延所致。
經調查,在該大廈B座21層屋面搭建彩鋼板做辦公區未辦理任何消防審批手續,擅自投入使用,且消防設施未配置到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不明確,巡查制度落實不到位。
針對新疆通嘉(集團)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魏東(大廈B座21層屋面搭建彩鋼板做辦公區的內部審批人)過失引起火災的行為,沙區公安分局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現已執行。
消防部門擬對新疆通嘉(集團)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在國貿大廈B座21樓頂屋面搭建彩鋼板并作為辦公區使用的違法行為,處以6萬以上60萬以下罰款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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