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隆新能源”)被列為被執行人及追訴大股東案件有了新進展。
11月20日,銀隆新能源在官方微信上發布聲明稱,將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提出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申請;進一步研究向中信證券及魏銀倉、孫國華提起關聯交易損害賠償之訴。
此外,公司控告原實際控制人魏銀倉及其合作伙伴孫國華等人涉嫌騙取國家財政資金及侵占公司利益等多個罪名,涉及總金額逾七億元,該案已由公安部門立案并偵查。
近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獲悉,銀隆新能源被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3666.77萬元,立案時間2019年11月13日,執行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
人民法院,案號(2019)京01執1061號。
銀隆新能源在聲明中表示,經核查,該案件為公司與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一起有關“財務顧問費”的仲裁爭議。
2018年,銀隆新管理層上任后,收到中信證券的函件,才知道存在上述兩份財務顧問協議。由于兩份財務顧問協議的簽署程序及內容都不合法合規,公司拒絕支付相關財務顧問費。
2019年5月15日,中信證券依據兩份財務顧問協議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公司主張4000萬財務顧問費及違約金,兩項共計約6000萬元。公司積極抗辯。
2019年10月14日,仲裁庭作出裁決,判令公司支付第一次融資財務顧問協議項下財務顧問費及違約金和利息共計3666.8萬元;仲裁庭并未支持第二次融資財務顧問協議項下的財務顧問費。
2019年11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將公司列為被執行人。
對此,銀隆新能源認為,仲裁程序中,中信證券向仲裁委隱瞞了投資建議書實際是由公司起草的重要事實,并隱瞞了中信證券作為券商存在嚴格的內控及合規制度、不能將金石灝汭(作為領投方)員工從事投資者協調工作視為中信證券自身的財務顧問服務的重要事實,使得仲裁庭事實認定不清,忽略關鍵證據和事實,作出了不利于公司的裁決。
銀隆新能源稱,有鑒于此,公司將會依據以上事實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提出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申請。公司還將會進一步研究向中信證券及魏銀倉、孫國華提起關聯交易損害賠償之訴,維護公司及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另外,關于公司控告及起訴原實際控制人魏銀倉及孫國華等的案件最新進展,銀隆新能源也進行了公告。
銀隆稱,控告原實際控制人魏銀倉及其合作伙伴孫國華等人涉嫌騙取國家財政資金及侵占公司利益等多個罪名,涉及總金額逾七億元,該案已由公安部門立案并偵查。公司同時起訴魏銀倉、孫國華、銀隆集團等三起公司關聯交易損害責任糾紛案件,訴請總金額逾七億元,案件目前處于等待法院判決階段。
目前,孫國華及魏銀倉的部分親屬等人先后在2019年3月被刑事拘留;魏銀倉、孫國華及其他關聯人員已被檢察部門批準逮捕,而已在美國多時的魏銀倉如今已登上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輯令名單。
天眼查資料顯示,銀隆新能源是一家以鋰電池產業為經營核心,集電動汽車動力總成、整車制造、智能電網儲能系統研發、生產、銷售為一體的新能源高新技術企業。2008年銀隆新能源正式進軍新能源產業,2012年至2013年先后成功收購珠海廣通汽車、石家莊中博汽車等汽車制造企業,擁有國內優良整車制造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