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2010年,全省共發生火災6065起(指自然月,不含森林、草原、軍隊、礦井地下部分,下同),死亡107人,受傷56人,直接財產損失 1.75億元,與2009年相比,起數和直接財產損失分別上升33.4%和38.9%,死人持平,傷人下降26.3%。主要特點是:
一、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較大火災頻發
2010年,全省未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惡性火災,百起火災死亡率1.76人,與2009年相比下降25%。春節期間火災起數同比下降 45.2%,元宵節期間火災起數同比下降35%。珠海、茂名、中山、云浮4個地區未發生亡人火災。但是,較大火災上升幅度較大,全省共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的較大火災10起,死亡41人,受傷4人,直接財產損失30.3萬元,與2009年相比,起數上升2.3倍,亡人上升3.1倍。
二、集鎮和縣城火災呈上升趨勢
2010年,集鎮發生火災1741起,死亡39人,受傷22人,直接財產損失6641.8萬元,與2009年相比,火災起數、死人和直接財產損失分別上升 33.0%、77.3%和56.7%,全年發生的10起較大火災有5起發生在集鎮。縣城發生火災690起,死亡13人,受傷7人,直接財產損失 1260.5萬元,與2009年相比,起數、死人和損失分別上升20.8%、44.4%和25.0%。
三、住宅和宿舍是火災亡人的集中地,廠房和倉庫火災占火災損失的七成以上
2010年,住宅宿舍發生火災2375起,死86人,火災起數占總數的39.2%,亡人占總數的80.4%。廠房和倉庫發生火災1186起,損失1.29億元,火災起數占總數的19.6%,損失占總數的73.5%。
四、電氣、用火不慎仍是引發火災的主要原因,因電氣導致的較大電氣火災占很大比例
從引發火災的直接原因看,電氣引發火災2287起,占總數的37.7%;用火不慎引發火災745起,占總數的12.3%。此外,生產作業不慎占7.2%,自燃雷擊占4.4%,吸煙占2.8%,玩火占1.2%,其他原因占22%,原因不明及正在調查的占10.2%。在10起較大火災中,電氣引發的火災占5 起。
五、消防部隊接警出動4.2萬起,日均作戰百余起
2010年,全省公安消防部隊共接警出動4.2萬起,出動車輛8.5萬輛次、官兵48.5萬人次,營救遇險被困人員6.2萬人,搶救財產價值69.2億元,日均作戰11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