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近日發出通知,為了做好2014年消防科研成果試點應用工作,面向全國征集先進實用的消防科研成果。
通知明確了申報條件,要求申報成果應當是近兩年取得的消防科研成果或基層消防部隊技術革新成果,用于消防監督執法、滅火和搶險救援的新型技術裝備,有助于提高消防部隊實際戰斗力和勤務保障能力;申報成果的主要技術性能應當優于國內同類產品或填補國內空白,且尚未在消防部隊大面積配備使用;申報成果歸屬清晰,無知識產權糾紛,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經檢驗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具備小批量生產能力;成果提供單位自愿參加試點應用工作,并無償提供試用成果以及培訓、維修等技術服務。
通知要求各組織單位及時受理基層消防部隊、消防生產企業和相關科研機構申報的材料,并召集相關專家和業務骨干進行初審,確保申報成果質量。基層消防部隊技術革新成果尚不具備批量生產能力的,組織單位要協助成果提供單位聯系相關生產企業進行合作,鼓勵企業參與成果產業化開發,實現小批量生產。
在申報方式上,通知明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消防總隊是成果申報的組織單位,各總隊防火監督部技術處具體負責本地區的成果征集、初審和網上申報工作;部屬消防研究所負責本單位的成果征集工作。成果提供單位填寫《2014年度試點應用消防科研成果申報表》,報送至組織單位。經初審合格,由組織單位于3月15日前通過"消防科技管理系統成果管理成果推廣新增成果推廣"完成網上申報。
經評審確定為2014年的試點應用消防科研成果的,由公安部消防局統一部署,由成果提供單位組織小批量生產,配發至部分基層消防部隊進行試點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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