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插型盤扣式鋼管腳手架是具有自鎖工程的直插式鋼管腳手架,與傳統扣件式懸挑外架相比,在搭拆效率、可靠性、安全性、節約成本及節能環保方面有明顯提高。尤其在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應用更為廣泛。
1、 文件要求
2018年3月8日住建部下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建設部37號令)。該文件自2018年6月1日期開始實施。
1.1 模板工程超危大判別標準
1.2 舉例說明危險性分析過程
危險性分析計算書
計算依據:
1、《建筑施工腳手架安全技術統一標準》GB51210-2016
2、《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2010
3、《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 50009-2012
4、《鋼結構設計標準》GB 50017-2017
5、《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建辦質(2018)31號文
6、《建設工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導則》建質[2009]254號文
1.2.1 信息參數
1.2.2 危險性分析
(1) 模板支架搭設高度H:9m≥8m
(2)模板支架搭設跨度B:20m≥18m
(3)施工總荷載:
活載控制時荷載組合
S1=1.2(G1k+G2k×a+G3k×a)+1.4Q1k
=1.2×(0.9+24×0.3+1.1×0.3)+1.4×2.5
=13.616 kN/m2
恒載控制時荷載組合
S2=1.35(G1k+G2k×a+G3k×a)+1.4×0.7Q1k
=1.35×(0.9+24×0.3+1.1×0.3)+1.4×0.7×2.5
=13.83 kN/m2
兩者取大值,即施工總荷載S=max[S1,S2]=13.83 kN/m2 <15 kN/m2
(4)集中線荷載:
活載控制時荷載組合
S1=b[1.2(G1k+ G2k×h+ G3k×h)+1.4Q1k]
=0.6×[1.2×(0.9+24×1.6+1.5×1.6)+1.4×2.5]
=32.124 kN/m
恒載控制時荷載組合
S2=b[1.35(G1k+ G2k×h+ G3k×h)+1.4×0.7Q1k]
=0.6×[1.35×(0.9+24×1.6+1.5×1.6)+1.4×0.7×2.5]
=35.247 kN/m
兩者取大值,即集中線荷載S=max[S1,S2]=35.247 kN/m ≥20 kN/m
綜上可知,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辦質(2018) 31號,此模板工程屬"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條文規定: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施工單位應當根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專項方案,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并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查簽字、加蓋執業印章后方可實施,計算過程來源品茗安全計算軟件。
二、論證方案審批流程
三、JGJ231—2010規范解析
3.1 材料要求
3.1.1 材質要求
3.1.1 可調托座、可調底座
(1)可調底座和可調托座的絲桿宜采用梯形牙,A型立桿宜配置?48絲桿和調節手柄,絲桿外徑不應小于46mm;B型立桿宜配置?38絲桿和調節手柄,絲桿外徑不應小于36mm。
(2)可調底座的底板和可調托座托板宜采用Q235鋼板制作,厚度不應小于5mm,允許尺寸偏差應為±0.2mm,承力面鋼板長度和寬度均不應小于150mm,承力面鋼板與絲桿應采用環焊,并應設置加勁片或加勁拱度;可調托座托板應設置開口擋板,擋板高度不應小于40mm。
3.1.2 水平桿
3.1.3 立桿
3.1.4 斜桿
3.2 構造要求
3.2.1 斜搭設高度、高寬比
3.2.2 立桿間距、步距
3.2.3 立絲桿外露長度
3.2.4 掃地桿
3.2.5 斜拉桿
(1)當盤扣架體搭設高度不超過8m時:支架架體四周外立面向內的跨每層均應設置豎向斜桿,架體整體底層以及頂層均應設置豎向斜桿,并應在架體內部區域每隔5跨由底至頂縱、橫向均設置豎向斜桿(圖6.1.3-1)或采用扣件鋼管搭設的剪刀撐(圖6.1.3-2)。當滿堂模板支架的架體高度不超過4個步距時,可不設置頂層水平斜桿;當架體高度超過4個步距時,應設置頂層水平斜桿或扣件鋼管水平剪刀撐。
(2)當盤扣架體搭設高度超過8m時,豎向斜桿應滿布設置,水平桿的步距不得大于1.5m,沿高度每隔4~6個標準步距應設置水平層斜桿或扣件鋼管剪刀撐(圖6.1.3-3)。周邊有結構物時,宜與周邊結構形成可靠拉結。
3.3 荷載要求
3.3.1 荷載分類
3.3.2 荷載取值
3.3.3 荷載分項系數
3.3.4 荷載分項系數
3.4 設計計算
3.4.1 計算內容
3.4.2 長細比
四、專項施工方案內容
關于專項施工方案內容
(一)工程概況:危大工程概況和特點、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
(二)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標準、規范及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等;
(三)施工計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
(四)施工工藝技術:技術參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檢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組織保障措施、技術措施、監測監控措施等;
(六)施工管理及作業人員配備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其他作業人員等;
(七)驗收要求:驗收標準、驗收程序、驗收內容、驗收人員等;
(八)應急處置措施;
(九)計算書及相關施工圖紙。
五、相關知識延申
5.1 設支架設計注意事項
(1)根據施工時架體所受荷載進行支架設計,優化立桿布置間距,在受力檢算合格的情況下,調整間距為1.5m×1.5m或1.5m×0.9m,步距均為1.5m,局部位置適當加密,利于工人操作,提高施工速率;
(2)在地勢條件變化較大的區域,根據場地標高情況,按0.5m或1m設置臺階,減少挖填方量;
(3)在曲線位置,盤扣架在轉角處可以使用鋼管拉結,與立桿垂直布置原則相比較,施工成本更少;
(4)操作平臺做成懸挑式,減少施工用地、支架搭設工作量,節約施工成本;
(5)門洞設計優先考慮使用單元桁架作為門洞立柱,便于施工,若受力情況不允許,也可使用型鋼、粗鋼管等材料做為門洞立柱;
(6)頂托的選型除了滿足受力要求外,還應結合主龍骨實際尺寸進行選擇,避免出現主龍骨放置不下的情況,導致方案不具有可行性;
(7)使用品茗安全計算軟件進行龍骨、立桿受力分析時,應結合所在地區材料市場龍骨實際尺寸進行檢算,根據材料實際情況,選擇正確的計算公式,方案具有可行性。
(8)施工中應嚴格執行《建筑施工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安全技術規程》(JGJ 231-2010 )
5.2 現場常見搭設形式
5.2.1 房建項目
(1)梁下設置擱置主梁
在受力檢算通過的條件下,可采用雙槽鋼擱置在連接盤上作為支撐模板面板及龍骨的托梁,雙槽鋼托梁布置示意如下圖所示:
(2)梁板立柱共用
一般情況,房建工程梁截面面積較小,采用此種支撐方式
(3)梁板立柱不共用
5.2.2 橋梁項目
支架拆除遵循“先支后拆,先拆非承重支架,后拆承重支架”的原則,從上至下逐層拆除。
承插型盤扣式支架的本質是一種半剛性空間框架結構,它適用于支架搭設高度≤24m的現澆法施工(大于24m時需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單獨設計),盤扣式支架體系主要以單元桁架做為基本計算單元,桁架結構具有較好的抗傾覆性及穩定性,其橫桿有HG-30、HG-60、HG-90、HG-120、HG-150等基本型號,且可以利用盤扣節點設置雙槽鋼托梁,局部調整立桿排布,能滿足大多數情況的支架搭設要求,施工十分方便。也可以利用架管搭設懸挑支撐結構做為操作平臺,有利于在場地狹窄的區域進行支架搭設施工,減少工作量,節約施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