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獲悉,近日青海電力交易中心開展2019年9月省內電力用戶、售電公司與新能源發電企業電力直接交易,本次交易電量總額為5億千瓦時,申報時間2019年8月28日 14:40-8月29日11:30,詳情入下:
關于開展2019年9月省內電力用戶、售電公司與新能源發電企業電力直接交易的市場公告
各相關市場主體:
為穩定省內用電企業生產,優化電力資源配置,促進新能源電量消納,依據《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19年電力直接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青工信電【2019】20號)的相關要求,我公司將組織開展2019年9月省內電力用戶、售電公司與新能源發電企業集中撮合直接交易,現將有關交易事宜公告如下:
一、準入企業
1.電力用戶
省內符合準入條件的鐵合金、電石、晶體硅、鋼鐵、鋅冶煉、中國鐵路青藏公司牽引用電、鎂冶煉行業及售電公司(詳見附件1)。
2.發電企業
省內符合國家基本建設審批程序的集中并網光伏、風電發電企業(詳見附件2)。
二、交易電量及價格
1.交易電量
本次交易電量總額為5億千瓦時。
2.交易價格
此次直接交易方式為輸配電價模式,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申報申報電價為上網電價。電力用戶結算電度電價為:電力用戶結算電度電價=直接交易價格+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附加,基本電費仍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為防止非理性價格競爭,設定本次交易購、售方申報電價不允許出現零電價。
3.執行時間
交易成交結果執行時間自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三、交易組織
(一)交易地點
各市場主體可在本單位通過數字秘鑰登陸青海電力交易平臺進行交易申報,也可攜帶密鑰來青海電力交易大廳進行交易申報。
(二)交易流程
本次交易通過電力交易平臺組織,采用“集中撮合,邊際出清”方式進行交易申報和出清計算。經電力安全校核后發布成交結果。電力用戶、發電企業、電網企業依據直接交易成交結果落實發用電計劃。
1.交易申報
購、售電主體根據月度用電或發電能力,通過電力交易平臺進行購、售需求申報,申報內容包括購電量、購電價和售電量、售電價。
(1)交易申報時間
2019年8月28日 14:40-8月29日11:30
(2)申報要求
購電方、售電方須分三段申報電量、電價。每段申報電量不得超過其申報總電量的50%且不低于其總申報電量的10%,申報的三段合計電量不得超過限定總申報交易電量上限。本次交易申報總上限為:購電方依據電力營銷部門提供的電量需求為準,售電方依據項目裝機容量*45小時。
2.交易出清計算及安全校核
(1)交易出清計算
集中交易采用邊際電價法出清。交易平臺系統按照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雙方申報的電量、電價,撮合形成交易匹配對以及相應的電量電價。電力用戶按照申報電價由高到低、發電企業按照申報電價由低到高排序,電力用戶申報電價減去發電企業申報電價為正值則成交,形成匹配對,直至電量為零或價差為負。
出清計算規則:價格優先原則。售電側出價低的發電企業與購電側出價高的用戶優先配對,成交價格為兩者出價之和的1/2;價格相同者時,則按照申報電量等比例分配成交電量。當成交電量達到電量規模或購售申報價格之差為負時交易結束,后一筆成交價格即為邊際出清價格,形成無約束成交結果。
(2)安全校核
無約束交易結果經調度機構安全校核后,形成有約束交易結果。
3.交易成交結果發布
2019年8月31日18:00前在交易平臺發布終成交結果信息。
(三)交易申報數據格式
1.本次直接交易申報數據要求按交易周期申報交易電量、電價。
2.申報電量單位為兆瓦時,電價單位為元/兆瓦時;申報電量為10兆瓦時的整數倍,電價保留1位小數。
四、交易執行
青海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青海電力調控中心根據成交結果,在月度電力交易計劃中安排直接交易電量,進行電量結算。電力交易平臺的成交結果,具有與直接交易合同等同效力。
五、交易信息發布與咨詢服務
青海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根據省政府主管部門、能源監管機構要求,按照交易方案和規則,規范開展交易組織、信息公布、咨詢服務等工作。電力交易有關信息通過交易平臺網站發布,請參與交易的各市場主體實時關注系統發布的相關信息。
本交易公告僅限于參與此次交易的市場主體獲悉。對本交易公告全部或部分內容,其他個人或組織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轉載、轉帖或發布,青海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六、聯系方式
青海電力交易平臺互聯網網址:http://pmos.qh.sgcc.com.cn
青海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梁超0971-6078393
交易平臺技術支持: 郭滿倉0971-6078953
附件:1.電力用戶名單
2.發電企業名單
青海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