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4月22日訊 (記者 葉文婕) 昨天,市民袁先生打進12345熱線反映,商貿城里的各家商戶都被要求安裝防爆燈,每盞物業收費100元。
袁先生是相城大道中翔商貿城的商鋪店主,因商鋪層高較高,每間鋪子都隔出一間閣樓,用作倉庫使用。為了方便照明,幾年前,物業為每間閣樓都安裝了節能燈管,可近幾天,物業人員又挨家挨戶通知,稱出于用電安全考慮,近期要為閣樓更換防爆燈,各家都要安裝。考慮到幾年過去,原本安裝的節能燈管的亮度確實暗了不少,袁先生就同意了安裝要求。但他仔細一問卻得知,物業并不打算將原先的節能燈拆下,而是要加裝一盞燈,并且需要商戶支付100元費用。
袁先生稱,商貿城里的其他商戶對這一規定都不理解,我們跟市場上零售的防爆燈對比過,頂多只值20多元,收100元不是漫天要價嘛!雖然終在調解和協商下,物業同意不為袁先生的閣樓安裝防爆燈,他還是覺得有些郁悶;雖然是為了用電安全,但強制安裝還收費這么高,實在是好心辦了壞事。
對此,江蘇蘇州豐云律師事務所魯云亮律師認為,物業單方面要求業主付錢安裝防爆燈是不合理的。業主和物業是平等的合同關系,無論是服務還是收費,都需要事先征得業主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