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系統解列的處理原則
220KV系統因線路保護跳閘與系統解列,若線路上有電壓,應不待省調命令盡快同期并列。為加速并列,允許周波差不超過0.5HZ,電壓差不超過20%,若線路上無電壓,匯報值長,聽候處理。
2 母線電壓消失的處理原則
2.1 母線電壓消失時,首先將失壓母線上未跳閘的開關全部斷開。
2.2 廠用電被中斷時,應盡快恢復。高備變所在母線發生故障,當確認高備變回路無異常時,可先將其倒至非故障母線運行。
2.3 母線電壓消失時,要根據監控信號,保護動作情況、故障錄波器、有關表計指示及現場檢查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找出并設法隔離、消除故障點。
2.4 母線電壓消失又找不到故障點時,經有關人員同意,可用母聯開關或系統電源對母線試充電。母線充電前應投入充電保護壓板,并通知有關人員離開現場。
2.5 母線故障而且故障點一時消除不了,可將故障母線上的設備倒至非故障母線恢復運行,并將故障母線解除備用。
2.6 母聯開關無故障跳閘,應立即檢同期合上母聯開關,同時匯報值長、省調,并查找跳閘原因。
2.8 在事故處理中,下列情況下可先操作后向值長、省調匯報:
a) 將直接威脅人身安全的設備停電。
b) 將受到損壞威脅的設備停電。
c) 將已損壞的設備隔離。
d) 將失壓母線上未跳閘的開關斷開。
e) 恢復被中斷的廠用電。
f) 恢復與帶電線路的并列。
3 220KV系統頻率異常的處理
3.1 系統頻率超出500.2Hz為異常狀態,延續15分鐘以上構成二類障礙,延續30分鐘以上構成一類障礙,延續1小時以上構成事故或超出501Hz,延續5分鐘以上構成二類障礙,延續10分鐘以上構成一類障礙,延續15分鐘以上構成事故。
3.2 系統頻率低于49.5Hz時,根據省調命令及我廠機組情況增加有功出力
系統頻率突然降至49.5Hz以下時,機組值班員應不待省調命令,立即將有功增至并匯報值長。在增加有功時應注意不使線路及主變過負荷超穩定限,保證機組安全運行,不得擅自將機組解列來保廠用電
3.3 系統頻率高于50.2Hz時,根據省調命令減少有功出力
3.4 系統頻率高于50.5Hz時,機組值班員應不待省調命令,立即將有功降至低穩定負荷,并匯報值長。若引起線路、主變過負荷或超穩定限,應停止調整,匯報值長。
4 220KV系統線路開關跳閘的現象及處理
現象:
a) 監控系統報警。
b) 開關跳閘前線路電流表及CRT上指示有沖擊。
c) 相應保護動作光字牌,重合閘可能動作。
d) 故障線路有功、無功、電流表指示為零(單相跳閘時一相電流為零)。
e) 故障錄波器動作。
處理:
a) 根據故障現象及保護動作情況,檢查重合閘是否成功,根據保護動作作情況及故障記錄,判斷范圍,詢問對側故障情況,匯報值長。
b) 棉左1或龍棉2三相跳閘,匯報中調;若單相跳閘,應及時根據發電機負序電流及三相電流表計指示,控制負序電流,立即強送跳閘相開關一次,強送不成功,斷開三相開關;兩相跳閘,立即斷開另一相開關;再向中調匯報。
c) 棉左線或龍棉線單條線路與系統相連的情況下,當發生線路跳閘時,我廠220KV系統與系統解列,#1、#2機組甩部分負荷,應立即將#1、#2發電機負荷降至二鋁廠相應負荷,維持220KV電壓、頻率,匯報中調設法盡快與系統合環。
d) 220KV線路故障跳閘,無論重合或強送成功與否,應立即檢修及洛陽局進行巡線,并將巡線結果報有關領導。
e) 若因人為過失使開關跳閘,檢查線路有壓時應立即同期并列,并匯報值長。
5 220KV系統非同期振蕩
原因:
a) 中樞點電壓低于事故限。
b) 長線路輸送功率超過穩定限。
c) 聯絡線或變壓器突然切除,使環線網絡突然開環。
d) 大容量發電機失磁或突然切除。
e) 發生相間短路故障,特別是臨近大容量發電廠和大負荷長線路發生短路故障不能迅速切除,或切除后又重合于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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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象:
a) 發電機、變壓器、線路電流表、有功表、無功表、220KV母線電壓指示周期性劇烈擺動,發電機轉子電壓、電流也在正常值附近擺動,強勵可能動作。
b) 振蕩中心的電壓擺動,通常降低,周期性地降低到零。
c) 頻率升高或降低,一般是送端升高、受端降低并擺動。
d) 發電機與表計相合拍的鳴聲。
e) 失去同步的電網聯絡線輸出功率往復擺動。
處理:
a) 檢查并列運行的發電機各表計擺動方向一致,應不待省調命令,立即增加發電機勵磁電流,提高系統穩定能力,發電機電壓應不超過額定值的110%,強勵動作時10秒內嚴禁手動干預。
b) 立即將情況匯報省調,以便判明振蕩中心。
c) 系統頻率下降時,應立即增加發電機有、無功出力,直至有功出力帶滿;系統頻率升高時,應立即增加發電機無功出力、降低有功出力,盡量使頻率在規定范圍內。
d) 若振蕩是由于我廠發電機誤并列或失磁引起,應立即斷開發電機主開關。
e) 系統恢復同步的象征是:表計擺動減慢,擺動幅度減小至消失,頻率差減小直至消失。
6 220KV母線失壓的現象及處理
6.1 母差保護動作,母線失壓
現象:
a) 監控系統報警。
b) 有關表計及CRT指示有大幅度沖擊。
c) 故障母線上開關跳閘(包括母聯)。
d) 監控系統出相應的"母線保護X母動作"光字牌。
e) 故障錄波器動作。
f) 故障母線電壓表指示為零,正常母線電壓、頻率可能升高或降低。
處理:
a) 斷開故障母線上未跳閘的開關。
b) 若高備變運行在故障母線上,應首先對其回路進行檢查,無異常則將其倒至非故障母線,盡快恢復廠用電,并立即匯報值長。
c) 對運行在失壓母線上的發變組回路進行詳細檢查,如無異常將其倒至非故障母線,盡快并入系統。
d) 對故障母線進行檢查,找出故障點,進行隔離并消除。投入充電保護用母聯開關對故障母線充電(必要時采用發電機對故障母線零起升壓的方法進行充電),正常后將停電的線路送電,恢復正常運行方式。
e) 母線保護動作后經檢查未發現有明顯的短路象征,為了迅速恢復正常運行,允許對母線試送一次。
f) 如果故障點發生在母線上且一時無法消除,可將故障母線所帶設備元件倒至非故障母線,恢復送電。
6.2 斷路器失靈保護動作,母線失壓
現象:
a) 監控系統報警。
b) 失壓母線上除拒動開關外,包括母聯開關在內的其它開關均跳閘。
c) 監控系統出故障設備保護動作及"啟動失靈及跳閘"、"失靈動作"信號。
d) 故障錄波器動作。
e) 失壓母線電壓表指示為零,非故障母線電壓、頻率可能升高或降低。
處理:
a) 立即手斷拒動開關一次。
b) 若斷不開,斷開失壓母線上其它未跳閘的開關,復位跳閘開關。
c) 若高備變運行在失壓母線上,應首先對其回路進行檢查,如無異常將其倒至非故障母線,盡快恢復廠用電。
d) 將拒動開關解除備用。
e) 投入母聯開關充電保護壓板,用母聯開關對失壓母線充電。
f) 充電正常后,將回路正常的發變組并入系統,將停電線路恢復送電。
g) 根據開關跳閘情況,保護及自動裝置動作情況和其它事故信號以及線路對側事故現象,判明故障點并設法隔離、消除。
h) 拒動開關在未查明原因并處理好之前,不得投入運行。
6.3母差保護動作,母聯開關拒動,引起雙母線失壓
現象:
a) 監控系統報警。
b) 南母、北母上除母聯開關外,開關均跳閘,跳閘開關發綠色閃光。
c) 監控系統出"母線保護X母動作"信號。
d) 南母、北母母線電壓表指示為零有功、無功電流表指示為零。
e) 故障錄波器動作。
處理:
a) 立即手動斷棉220開關一次。
b) 斷開失壓母線上未跳閘的開關。
c) 將拒動的母聯開關解備。
d) 利用系統電源對非故障的失壓母線充電。
e) 若高備變運行在故障母線上,應首先檢查其回路,正常后倒至已送電母線,盡快恢復廠用電高備變運行在非故障母線上,應立即投入運行,恢復廠用電。
f) 對發變組回路進行詳細檢查,無異常時盡快并入系統。
g) 對已送電母線上的線路恢復送電。
h) 對故障母線進行檢查,找出故障點并設法隔離、消除。如故障點一時消除不了,將無異常的設備倒至已送電母線,盡快恢復送電。
i) 母聯開關拒動原因查明并處理好,母線故障消除后,恢復正常運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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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線路故障,保護拒動,引起單母或全站失壓。
現象:
a) 監控系統報警。
b) 與故障線路在同一條母線上的發變組主開關、母聯開關(旁路開關)及線路開關均跳閘,跳閘開關發綠色閃光。
c) 母線失壓范圍可能是單母或全站(視當時機組運行情況及母線運行方式而定)。
d) 失壓母線電壓表指示為零,有功、無功、電流表指示為零。
e).故障錄波器動作
f) 出發電機后備保護動作光字牌。
處理:
a) 復歸音響。
b) 立即手斷拒動的線路開關一次。
c) 斷開失壓母線上未跳閘的開關,復位跳閘開關。
d) 根據發變組保護、線路對側保護動作情況及現象,判明故障線路,并將故障線路解備。
e) 如果全站失壓,應利用系統電源對220KV母線充電如果是單母失壓,則應利用母聯開關對失壓母線送電,充電前應注意投入充電保護壓板。
f) 當母線電壓恢復后,首先恢復高備變運行,以盡快恢復廠用電。
g) 對發變組回路進行詳細檢查,無異常時盡快并網。
i) 將停電的無故障線路恢復供電。
j) 拒動保護在未查明原因并處理好前,該線路不得投運.。
6.5 母線故障,母差保護拒動,引起單母或全站失壓。
現象:
a) 監控系統報警。
b) 運行在故障母線上的發變組主開關、母聯開關及線路開關均跳閘,跳閘開關發綠色閃光。
c) 母線失壓范圍可能是單母或全站(視當時機組運行情況及母線運行方式而定)。
d) 失壓母線電壓表指示為零,頻率表指示自由狀態,有功、無功、電流表指示為零。
e) 故障錄波器動作。
f) 發電機后備保護可能動作。
處理:
a) 斷開失壓母線上未跳閘的開關,復位跳閘開關。
b) 根據發變組保護、線路對側保護動作情況及事故現象,判明故障母線,并將故障母線解備,如果全站失壓,應利用系統電源對非故障母線充電。
c) 當非故障母線電壓恢復后,首先恢復高備變運行,以盡快恢復廠用電。
d) 對發變組回路進行詳細檢查,無異常時將其倒至非故障母線,盡快并入系統。
e) 將停電線路倒至非故障母線,恢復送電母差保護在未查明拒動原因并處理好前,該母線不得投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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