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7日電(記者鄒偉)自公安部在全國部署開展為期3年的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一個月以來,全國各地迅速行動,廣泛動員部署,從政府組織部署、建立專門機構、推動地方立法、新聞宣傳等多方面積極推進,以確保順利完成既定任務目標。這是記者從7日召開的公安部消防局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視頻會議上了解到的。
會上,公安部消防局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山西、內蒙古等15個省區(qū)市將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寫入地方性消防法規(guī),以法律形式明確地方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單位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的法律責任。
北京、山西、內蒙古、上海、江蘇、福建、山東、河南、廣東9個省區(qū)市將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納入"十二五"消防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同時,河北、遼寧、浙江等12個省區(qū)市建立了由省級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的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工作領導小組。北京、湖北、新疆等9個省區(qū)市政府將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納入政府責任和績效考評內容。
此外,各地積極發(fā)揮輿論宣傳引導作用,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網(wǎng)絡等各種宣傳載體,大力宣傳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的重大意義和目標任務,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圍。消防局負責人表示,構筑"防火墻"工程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防火工作的中心任務,要發(fā)動一切可以發(fā)動的力量,調動一切可以利用的積極因素,迅速在全社會形成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的強大聲勢。目前各地還存在發(fā)展不平衡、落實情況有差異的問題。5月中下旬,公安部消防局將再次派出工作組對各地工作推進情況進行明察暗訪。
4月2日,公安部決定從2010年至2012年在全國部署開展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力爭通過三年努力,促使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明顯提升,全社會消防安全環(huán)境明顯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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