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發展改革委網站發布了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關于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促進綠色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意見稿中規定,江蘇擬實行更加嚴格的差別化電價政策,對能源消耗超過限額標準的企業實行懲罰性電價,最高加價0.35元/千瓦時;對于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設備的,實現淘汰類設備差別電價,加價標準最高0.50元/千瓦時。
針對這一新政,有光伏人一針見血的評論:“這個政策要把沒裝光伏的高耗能企業逼瘋。”
其實早在去年,國家發改委就表示要對高耗能行業執行更嚴格差別化電價的政策以實現節能環保,所以,江蘇省這一政策也是為了響應國家的號召。
具體是怎么規定的呢?
一、進一步明確差別化電價政策執行范圍
(一)對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及江蘇地方能耗限額標準所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以下簡稱限額標準)的企業,其生產經營用電實行懲罰性電價。
(二)對使用工信部公布的《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錄(1-4批)》中的高耗能落后淘汰設備,以及工信部公告《高耗能老舊電信設備淘汰目錄(第一批)》(2014年第26號)、《高耗能老舊通信設備淘汰指導目錄(第二批)》(2016年第43號)中的高耗能老舊電信設備,相應設備用電執行差別電價。
二、實行更加嚴格的差別化電價政策
(一)懲罰性電價。超過限額標準一倍以內的,在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或市場交易電價的基礎上實行加價(下同),每千瓦時加價0.10元;超過限額標準一倍以上的,每千瓦時加價0.30元。兩年內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價標準分別提高至每千瓦時0.15元、0.35元。
(二)淘汰類設備差別電價。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設備用電,每千瓦時加價0.30元。超過一年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價標準提高至0.50元。
不只是江蘇,還有下面這些地方都已經出臺政策,要求高耗能企業安裝光伏哦:
1、北京市:年綜合能耗超過5000噸標煤。
2、江西省南昌市:年綜合能耗超過5000噸標煤或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高于1噸標煤以上的企業。
3、山西省太原市:年綜合能耗超過3000噸標煤、商業企業年用電量超過300萬千瓦。
4、浙江省
(1)杭州市:工業企業年綜合能耗超過3000噸標煤、商業企業年用電量超過300萬千瓦時。
(2)富陽市:年綜合能耗超過1000噸標煤的工業企業和年用電量超過300萬千瓦時的商業企業。
(3)德清縣:年綜合能耗超過1000噸標煤。
(4)龍游縣:年綜合能耗超過3000噸標煤或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高于1噸標煤以上的企業。
(5)江山市:年綜合能耗1000噸標煤以上的企業安裝有補助;年綜合能耗超過5000噸標煤或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高于1.76噸標煤必須安裝光伏發電項目。
(6)安吉縣:年綜合能耗超過5000噸標煤。
除了各地有要求之外,國家也對重點高能耗行業出臺政策,要求全面進行節能減排,加快開發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
高能耗行業包括:紡織業,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化學纖維制造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造紙和紙制品業。
所以,光伏人知道該去哪些地方、找哪些企業裝光伏了嗎?
原標題:這些新政要把沒裝光伏的高耗能企業逼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