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湖北省能源局下發《關于開展2020年光伏發電競爭配置前期工作的通知》,核心意思有幾點:
1)2020年的競價方案與2019年的方案基本相同;
2)國家能源局將于2019年底發布競價方案,地面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參與競價;
3)湖北省將于2020年2月底完成省內競價,上報國家能源局;
4)從現在開始,計劃參與競價的項目,各企業應盡快辦理土地、接入手續!
據了解,11月11日、12日國家能源局召集主要各省能源局、投資企業、行業協會召開了2020年光伏管理工作會議;
11月18日,發改委價格司聽取了主要投資企業對2020年光伏電價政策的意見。
綜上可以基本判斷,2020年光伏管理工作的節奏是:
2019年12月底,財政部給出總補貼額度、發改委價格司給出指導電價、國家能源局給出2020年管理方案。
2020年1月~2月,企業辦理項目相關手續(土地、接入),完成省內競價;
2020年3月,國家層面完成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