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電聯動取消了。就像好不容易習慣了獨生子女的千萬中國家庭,突然聽說放開了二胎政策,一瞬時間百感交集。
也就是在15年前,2004年年底,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建立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的意見》,要求上網電價與煤炭價格聯動,發電企業要消化30%的煤價上漲因素。燃煤電廠上網電價調整時,水電企業上網電價適當調整,其他發電企業上網電價不隨煤價變化調整;同時,銷售電價與上網電價聯動,上網電價調整后,按照電網經營企業輸配電價保持相對穩定的原則,相應調整電網企業對用戶的銷售電價。
彼時縱然有千般委屈糾結,但這項政策實施起來也是萬分艱難。2011年煤炭的需求和價格同時達到高峰,與此同時終端電價卻不讓升,這樣做的后果就是出現了“煤電價格倒掛”,而五大發電集團的煤電業務在2011年這個時間節點幾乎都是百億級的虧損。
優勝劣汰時機
從市場的觀點來看,任何形式的干預價格的行為,包括價格聯動都會造成價格扭曲。以世界上另外一個煤電大國德國為例,德國雖然沒有煤電價格聯動,但一直有所謂油氣價格聯動。油氣價格聯動和煤電價格聯動似乎有一定的可比性。德國的燃氣公司初都有石油背景的大股東。這些大股東們不希望油氣相互競爭,所以在行業內部形成了油氣價格聯動的潛規則。油氣價格聯動造成的結果是燃氣價格的波動和需求無關。燃氣公司經常以石油價格上漲為理由提價,并利用聯動時間上的滯后影響,在油價下跌后仍然長期保持高價。燃氣市場化后,油氣價格聯動機制逐漸消失。中國的煤電也是同樣,國家既不希望煤礦企業虧損,也不希望電網企業虧損。煤價上漲周期采用煤電聯動似乎能夠規避企業的經營風險,但事實上卻喪失了利用市場優勝劣汰機制,增強企業盈利能力的好時機。
什么時候才是優勝劣汰的時機?是水深火熱、危機重重的低谷時期,還是風平浪靜、一切落定的緩沖期,這背后支配的邏輯很可能并非是優勝劣汰的時機選擇,而是飄然而至的注意力凝結和試圖彰顯的主觀愿望,尤其是對于能源、交通、電信這些很難回退重調卻又事關國計民生的基礎性產業。
取消煤電價格聯動,表面上會讓煤炭和電力行業都更加市場化,價格會反應市場需求。德國專家研究過煤電的市場價格依賴關系后,認為煤電價格成線性關系。也就是說,煤價上漲,電價也會隨之上漲,反之亦然。所以那種認為取消價格聯動電價一定會降低或者“建議”年必須下降的說法是過分樂觀的主觀意志,實際上在能源領域不斷走向市場化的今天,每一個參與者其實早就心知肚明,市場化真正帶來的影響并非價格單純的上升還是下降,而是這種變化所產生的沖擊力,會隨著時間的拉長而不斷演進,終變得無足輕重。人們更加害怕的是無法或者不知道該怎么參與市場交易,而并非是在這個市場里一無所獲。
仍以德國為例,市場化后,電力和燃氣大用戶都建立了交易部門,小企業依托平臺采購能源。兩者都增加了成本。兩者之外的企業一般會吃虧多一些。電力和燃氣市場基本上和股票市場一樣,短期內參與者有賺有賠,長期走向趨于持平。從另一個側面看,取消價格聯動機制對行業影響的程度和電價組成有關。德國影響行業的電價部分是可再生能源的補貼。
市場依然在遠方
自2020年起,我國上網電價將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機制,基本可以理解為在標桿上網電價的基礎上加一個浮動機制,這個浮動目前設定的值是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且具體電價由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等通過協商或競價確定。
在不充分的市場條件下,這會使得煤電聯動迅速走向煤電聯營,而真正的市場化依然在遠方。因為煤電聯營的好處反而是不方便煤企和電企聯合漲價,由于近中國的經濟增長速度下降,電力的供應呈現供大于求的狀況,發電廠的用電小時數很快就要跌破很多人的心理防線,價格要想漲上去那就需要更多的理由,至少是市場各環節充分的背書。
降價或者漲價都不應該成為一個真正自由的市場交易的常態,但出于種種因素考慮,取消煤電聯動的同時也規定2020年浮動范圍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超過15%。
從上下限不一致的角度切入對政策的理解,煤電企業應該用積的姿態歡迎這項政策,適宜的優化、并購、淘汰都是題中應有之義,但更果斷的轉向新能源或者向下游用電售電側轉移,應該才是政策的制定者更愿意看到的發展方向。畢竟,從來沒有一個行業可以在巨大的時代轉型時全身而退,這是工業革命數百年來深刻的經驗總結。
只有變化是不變的。如果我們現在果斷地宣稱:到2100年,全球不會再有一座冒煙的電廠,一臺燒油的汽車,就像1919年去斷言,到2000年,全世界很難找到手推的黃包車和肩抗的轎子,應該相信不會有太多的人懷疑。但就是站在當中的時代節點,人們還是會在一項項政策的抽絲剝繭中心存僥幸,而忽略了對大勢的把握。
只有一個市場化的目的在遠方,這是結果,其余都是過程。過程不負責告訴我們結果會是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