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用電管理,確保供用電雙方的安全生產,防止雙電源倒送電造成人身、設備事故,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凡一個用戶的同一供電點,由兩路及以上不同電源供電或是由我公司一路電源供電,另一路由用
2、裝設雙電源用戶的條件是:突然停電或間斷供電,會嚴重威脅人身及設備安全和有重大政治影響,或造成生產和財產重大損失。
3、凡需裝設雙電源用戶,應事先向電力公司營業所提出書面申請(內容包括:申請理由、現有供用電狀況,申請備用或保安電源的容量。自備發電機組裝置容量和臺數、變配電室雙電源一次主結線設計圖、防止倒送電及防誤并列的措施等),電力公司應嚴格審核,嚴加控制。經審查后,答復用戶。
4、雙電源用戶均應簽訂《雙電源(自備電源)供用電協議書》后,方可投入運行。對未曾申請或雖已申請(且已安裝好),但未經我公司正式批準而擅自使用雙電源者,一經發現,則予停止供電,并按違章用電論處。
5、任何用戶(包括雙電源用戶),都無權私自轉供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私拉亂接,改變原來供電電源的接線,而構成雙電源。
6、未經辦理正式手續,電力公司任何部門或個人均無權私自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接用雙電源,也無權私自改接線路而使之成為雙電源,否則,一經發現,予以嚴肅處理。
7、為確保供用電雙方人身及設備安全,防止倒送電和誤并列,特對雙電源切換裝置規定如下:
7.1常用、備用電源切換裝置應安裝于同一配電室內。
7.2低壓雙電源應采用雙投刀閘切換電源,低壓三相四線供電用戶,應采用低壓四極雙接刀閘,如因條件限制(距離過遠或總屏刀閘容量在1000安以上時),可采用電氣閉鎖,但切換電源時,不允許有合環和并列的可能。
7.3高壓雙電源供電的用戶,電源側的斷路器,應盡量采用機械聯鎖裝置,如開關柜距離過遠,可采用電氣閉鎖,但應保證任何情況下,只有一路電源投入運行,而無誤并列、誤合環的可能。在進戶終端桿裝置隔離刀閘,該刀閘操作權屬電力公司。
8、高壓雙電源用戶,其切換電源不論室內外操作,應事先向電力公司調度室內提出申請(書面或電話),經同意后方可切換,切換時用戶應執行倒閘操作票和監護制度。切換完畢,應向調度報告。高壓開關、刀閘均應按規定統一編號,以便填寫倒閘操作票。如發生事故緊急情況,用戶應先切斷電原供電電源后再進行轉電操作,并及時報告我公司調度所。具體應按電網調度規程和《供用電合同》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9、凡經電力公司同意二條高壓饋線分別同時供電的用戶,其低壓側應各自分開線路供電,嚴禁合環運行。同時嚴禁低壓側使用臨時線作為互為備用電源。
10、自備電源不得并入電網運行(自備電廠除外),如需同時使用電力公司電源及自備電源時,電氣結線應各自分開,不得并接,以保證用戶負荷權取一個電源。
11、雙電源用戶如需變更雙電源供電范圍、容量、接線方式時,應事先向電力公司提出書面申請,
經電力公司審查同意后方可變動。投入前經檢查合格,并重新修訂《雙電源(自備電源)供用電協議書》后,方準許其投入運行。
12、在電力供應暫時緊張時,或個別用戶確因生產需要安裝自備發電機組的,均按本規定辦理。但電網供電正常后應立即拆除,改為單電源用電。
13、雙電源用戶應嚴格遵守《雙電源(自備電源)供用電協議書》規定,本規定未盡事宜,均按《供電營業規則》或國家頒布的有關法規指令辦理,或由雙方協商后換文作為《協議書》附件。
14、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凡違反本規定者,按違章用電處理。如發生事故,由違章者負責承擔一切后果,并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時,報請上級機關和司法部門予以懲處。
15、雙電源用戶的申報、審批、檢驗、異動、協議簽訂等工作由電力公司營銷部歸口負責受理,然后轉生計部、調度室會審無異議后,將《雙電源(自備電源)供用電協議書》作為《供用電合同》之附件。
16、雙電源用戶設備管理維護按產權分界點劃分,用戶設備監督由營銷部、用電檢查部負責,調度操作權歸由調度人員統一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