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1 總則
1.1為及時、有效、迅速地處理地震災害對電力生產造成的影響,降低因地震災害對風電場所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減輕因地震災害對風電場可能造成的重大設備損壞事故,根據《中國神華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管理工作規定》,制定《國華開魯風電有限公司地震應急預案》。
1.2本預案為國華開魯風電有限公司所屬生產、生活區域內發生地震時組織搶險救災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
2基本原則
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原則。
快速反應原則。一旦出現臨震應急或震后應急,各單位應按照抗震預案,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災害,防止災情擴大。
自救互救原則。災害發生后,立即就地組織開展自救互救,首先搶救人員生命,再行搶救設備,盡快恢復救災用電。
3.事件危險程度分析
3.1風電場概況
國華開魯風電有限公司所屬國泰風電場,內蒙通遼開魯縣東風鎮境內,總裝機容量300MW,200臺1.5MW風力發電機組。2臺容量為 150000kVA 主變, 220kV側為單母線接線方式,一回220kV科泰線進入科爾沁一次變并入電網。
3.2風險分析
3.2.1設備損壞風機、變壓器、線路桿塔損壞;其他設施、建構筑物(控制室、辦公樓、母線室、宿舍)損壞;
3.2.2 人員傷亡;
3.2.3次生災害:火災、瘟疫等。
4 事件分級
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具體情況如下:
4.1 Ⅰ級: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占該省(區、市)上年國內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或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7.0級以上的地震,可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4.2 Ⅱ級: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或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5-7.0級的地震,可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
4.3 Ⅲ級: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或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0-6.5級的地震,可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
4.4 Ⅳ級: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或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6.0級的地震,可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
5.應急預案組織機構及職責
5.1 應急指揮機構
5.1.1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成 員:安全生產部經理、綜合管理部經理、工程管理部經理、財務部經理、開發部經理、風電場場長。
5.1.2公司應急事件領導小組下設三個重大突發事件工作小組,分別為:
(一)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小組
組長:分管生產總經理助理
成員:安全生產部、綜合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財務部等部門經理。
下設五個應急救援組,分別為:應急搶救組、應急搶修組、物資保障應急組、安全保衛組、新聞宣傳組。
(1)應急搶救組
組 長:工程部經理
副組長:專工
成 員:風電場檢修人員
(2)應急搶修組
組 長:安全生產部經理
副組長:專工
成 員:風電場檢修人員
(3)安全保衛組
組 長:安全生產部經理
副組長:專工、風電場長
成 員:風電場運行值班員
(4)物資保障應急組
組 長:綜合部經理
成 員:綜合部成員、風電場后勤人員
(5)新聞宣傳組
組 長:財務部經理
綜合部成員、財務成員
(二)穩定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小組
組長:副總經理
成員:安全生產部、綜合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財務部等部門經理。
(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小組
組長:分管工程的總經理助理
成員:安全生產部、綜合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財務部等部門經理。
5.2 職責
5.2.1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重大突發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制度,執行上級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關于重大突發事件處理的重大部署;
(2)監督應急管理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協調各部門職責的劃分,并監督各部門、專業應急預案的編寫、學習、演練和修訂完善;
(3)負責總體指揮協調各類不安全和不穩定突發事件的處理,負責出現危急事件時應急預案的啟動和應急預案的終結;
(4)部署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的善后處理及生產、生活恢復工作;
(5)及時向政府部門及上級公司管理部門報告重大突發事件的發生及處理情況;
(6)負責監督、指導各職能機構對各類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分析,并對相關部門或人員落實考核;
(7)簽發審核論證后的應急預案。
5.2.2 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小組主要職責
(1)具體負責應急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及時向應急指揮機構領導小組報告重大突發事件;
(2)歸口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傳達政府、行業及上級公司有關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方針、政策和規定;
(3)組織落實應急指揮機構領導小組提出的各項措施、要求,監督各部門、專業的落實;
(4)制定重大突發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重大突發事件典型預案庫,指導各部門重大突發事件的管理工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管理工作規定和集團公司系統規定各企業安全生產典型預案庫;
(5)檢查各部門、專業的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日常應急準備工作、組織演練的情況;指導、協調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6)危急事件處理完畢后,認真分析危急事件發生原因,總結危急事件處理過程中的經驗教訓,進一步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
(7)對各部門的重大突發事件管理工作進行考核。
5.2.3穩定應急管理工作小組、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小組主要職責
(1)穩定應急管理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有關職工隊伍和社會穩定以及防火、交通、外力破壞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2)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惡性集體食物中毒、大面積傳染病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
準備工作。
5.2.4 應急救援工作組及職責
(1)應急救援組:負責事故運行方式調整和安全措施落實。
(2)應急搶修組:負責設備應急處理。
(3)物資保障應急組:負責物資的儲備和供給。
(4)安全保衛組:負責監督異常情況處理時各項安全措施的執行,防止人身事故的發生。
(5)新聞宣傳組:負責對外的宣傳報道聯系。
6 預防和預警
6.1 風險監測
風電場為了區別地質情況,積累廠區建筑物的沉降觀測資料,本單位從運行開始進行沉降觀測,直到沉降穩定為止。
6.1.1沉降觀測的次數和時間要求
(1)土建施工初始階段測初始數據
(2) 土建施工基本完成階段測一次。
(3) 正式投入運行時測一次
(4) 正式投入運行后定期進行一期工程的建構筑物沉降觀測,對建構筑物的基礎沉降進行分析。
(5)定期出具觀測結果, 每年年底出具建構筑物的基礎沉降的整體評價報告。
(6)如果建筑物發生突然大量沉降及較大裂縫時,臨時研究加強測試方案。
(7)沉降觀測過程按照《建筑變形測量規范》JGJ-2007、《工程測量規范》GB50026-2007進行現場工作,技術分析。
6.2 預警發布和行動
6.2.1預警分級
Ⅰ級預警,表示安全狀況特別嚴重,用紅色表示;
Ⅱ級預警,表示受到事故的嚴重威脅,用橙色表示;
Ⅲ級預警,表示處于事故的上升階段,用黃色表示;
Ⅳ級預警,表示生產活動處于正常狀態,用藍色表示。
6.2.2六級以下破壞地震預警程序
6.2.2.1 當接到國家地震局或上級主管部門的通知后,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展開工作,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決定信息的發布和預案程序是否啟動,是否發布抗震、疏散預先號令、指示。
6.2.2.2 各部門接到預先號令后,要打開所有通道門,要打開所有有人房間門,要保障疏散通道的暢通,疏散時嚴禁乘坐電梯。
6.2.2.3 緊急應變支持組人員集結就位,做好物資準備,并展開前期工作。
6.2.2.4 將在崗人員降至最低程度。
6.2.2.5 在崗人員隨時做好向預定疏散地域疏散的準備。
6.2.3六級以上地震
6.2.3.1當接到國家地震局或上級主管部門的通知后,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展開工作,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決定信息的發布和預案程序是否啟動,是否發布抗震、疏散預先號令、指示。
6.2.3.2 各支持小組人員集結就位,做好物資準備,并展開前期工作。
6.2.3.3 當接到上級要求停機的通知后,立即緊急停機;人員全部撤到指定區域。
6.2.3預警發布后應對程序
(1)東風鎮地區有持續暴風雪過程時。值班期間要及時掌握天氣變化、雨雪冰凍情況,安排好檢查巡視工作;
(2)盡快查明災情,及時與應急指揮部取得聯系,下達生產、生活調度的指令,組織協調搶險救生、搶修設備等應急工作;
(3)根據電網限電和風機運行情況,定期輪換風機運行;
(4) 實行24小時值班,隨時向國華科左中旗風電有限公司、網公司匯報災情和搶險進展情況,落實上級領導的指令;
6.3預警結束
7 信息報告
7.1當發生地震后,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利用電話、手機、對講機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公司應急值班電話0475-8277290
7.2匯報時,匯報內容應包括人員傷亡、設備損壞情況。
7.3 公司緊急應變管理組根據現場的情況,指定人員利用一切可能的方式向地方政府匯報,開魯縣政府總值班電話:0475- 6211625
7.4信息發布
信息對外發布由公司應急指揮部制定部門和專人進行信息發布,對外信息發布前必須經過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準。
8 應急響應
8.1 響應分級
本預案按地震產生地震烈度分為Ⅰ級響應和Ⅱ級響應。
Ⅰ級響應為公司所在地發生地震烈度為6級及其以上的地震所采取的應急響應,Ⅱ級響應為公司所在地發生地震烈度為6級及以上的地震所采用的應急響應。
8.2 響應程序
8.2.1 Ⅰ級響應程序
8.2.1.1 人員疏散、搶救計劃
當地震引起房屋倒塌時,所有人員應迅速撤離到緊急疏散區域或不易受到地震威脅的安全地帶,注意避開高大建筑物以及變壓器、高壓線等危險部位,并由當時在場的最高領導負責設法與指揮部取得聯系,清點人員,查清是否還有被困在崗位上的人員。
當發生人員受傷情況,應立即啟用急救箱,由急救員對受傷人員實施搶救,同時迅速拔叫公司電話"8277290或醫院急救電話"120"。
指揮部根據人員撤離情況,立即調用搶險隊,搶救未撤離人員。搶救的原則是:先近,后遠;先易,后難;先搶救年輕人和醫務工作者,以增加幫手。
8.2.1.2風電場緊急疏散地域:
疏散區域:綜合樓前草坪,為人員應急疏散區域;
8.2.1.3 火警電話119 指揮中心 8277290
8.2.1.4當地震發生后,除保證值班人員外,其余全部進入抗震工作。
A 應急搶修組迅速恢復相應的通信設施、建立震后應急通信系統。
B 應急搶救組迅速展開救治、轉送傷員的工作。
C 后勤保障組迅速建立臨時伙房、向員工提供飲水、食品保障
D 后勤保障組迅速搭建抗震棚。
E 其它專業小組立即投入搶修、搶險、救災工作。
F 安全保衛組織區域代表查看災情;搜集情況為下步工作提出建議。
8.2.2 Ⅱ級響應程序
8.2.2.1 當沒有接到預警通知地震發生后,破壞地震沒有造成停產,也沒有接到停產通知時發電人員不得疏散并向上級公司和網調申請停機。
8.2.2.2 當地震發生后,破壞地震造成了停產按上級指示辦。
8.2.2.3當地震發生后,除保障發電人員外,其余全部進入抗震工作。
8.2.2.4 專業工作組應立即開展以下工作
A 迅速恢復、建立震后有線、無線通信。
B 迅速展開救治、轉送傷員的工作。
C 迅速建立臨時伙房、向員工家屬提供飲水、食品保障。
D 迅速搭建抗震棚保障生活設施。
E 立即投入搶修、搶險、救災工作。
8.3 應急處置
8.3地震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8.3.1公司應急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后,要根據事件情況組織相關部門,在最短的時間內下達應急指示。
8.3.2領導小組的組長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本預案;
8.3.3地震穩定后,領導小組到達現場后立即組織相關部門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及時修訂完善應急措施;并及時向集團公司、網公司匯報事件最新情況;
8.3.4在災情發生后,應全力確保調度通信暢通,如在災情嚴重,通信不能保障,應配備應急交通工具,各應急小組在通信聯絡不暢的情況下,應各就各位、各負其責積極開展救災工作。
8.3.5在臨震應急期內,應急辦公室人員有權在公司內部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個人不得阻攔;所調用的物資、設備或占用的場地,事后應及時清退。
8.3.6在臨震應急期內,抗震救災指揮部應對生命線工程和災害源采取緊急防護措施。
8.3.7積極和當地政府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取得聯系,實施震情監測應急措施、密切注意震情的發展;
8.3.8在臨震應急期內,公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加強對公司各部門應急工作的指導和檢查。
8.4 應急結束
8.4.1各單位生產人員、后勤保障人員在地震災害發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況下要堅守本職崗位,盡量保證生產、生活秩序正常。
8.4.2根據實際情況做好震后的恢復重建工作。
8.4.3應急領導小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8.4.4根據現場恢復情況,宣布災后應急處理情況的終止,生產秩序和生活秩序逐步恢復正常狀態。
9后期處置
9.1應急結束后,要對設備和設施狀況進行針對性的檢查。必要時,應開展技術鑒定工作,認真查找設備和設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等積極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9.2應急結束后妥善處理相關損失的善后理賠工作,對整體應急能力(包括對應急預案的評價和改進等)進行評估總結并記錄在案。
開始計劃、調撥各類救災物資、設備,并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位置;
10、應急保障
10.1應急隊伍
10.1.1風電場應急人員,風電場生產人員22人,后勤人員5人。
10.1.2地方群眾搶險隊伍,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
10.2應急物資與裝備
10.2.1備用供電設備:5.5KW 380V/220V 汽油發電機一臺;
10.2.2 絕緣子220KV20片,35KV復合絕緣子5個,35KV避雷器5個,35KV瓷瓶5個。
10.2.3生產用皮卡車6輛;
10.2.4 搶險物資的使用:
搶險物資的使用須經領導小組批準,保管員記賬。
10.4經費
每年制定安措計劃時制定預案培訓和演練費用,不足部分由應急領導
小組解決。
11應急培訓和演練
11.1預案培訓
11.1.1為全面提高公司員工的應急能力,在崗生產人員應通過定期進行有針對性的現場考問、反事故演習、技術問答、事故預想等現場培訓活動,熟練掌握本應急預案的有關內容,具有現場應急處置、自救、互助、報警和接受應急響應指揮的能力。
11.1.2各級領導人員應結合本崗位安全職責的學習,熟練掌握本單位應急預案中有關報警、接警、處警和組織、指揮應急響應的程序等內容。
11.1.3各部門日常要對員工進行應急救援知識的教育,熟悉應急救援工作的有關程序和要求。
11.2預案演練
11.2.1 預案演練是對應急能力的一個綜合檢驗,各部門應每年進行全面演練一次,公司每兩年進行一次全面實戰模擬演習,使每個搶救人員能夠熟練掌握事故搶救的基本要領,以備隨時參加救援活動,在事故搶救中最大限度降低人員傷亡數量。
11.2.2 預案演練后,應對演練的結果進行評估,分析應急預案存在的不足,并予以改進和完善。
12 附則
12.1術語和定義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12.2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報總經理審閱批準實施,由安全負責人或主管部門存檔。同時送上級主管部門和開魯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12.3應急預案更新
每次演練結束或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的頒布及人員設置變動情況及時修改、補充預案。
12.4應急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解釋權和修改權屬國華(科左中旗)風電有限公司安全生產部。
12.5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