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季結束已2個多月,家住北京市昌平區國風美唐朗觀小區的多戶居民,卻仍被采暖費的問題困擾。
“采暖合同已寫明以熱計量的方式收費,每戶實際也裝有計量表。但從2014年入住起,不按合同收費、計量數據混亂、收費標準不明等現象反復出現。問題沒弄清前,我們拒絕繳費。”該小區業主代表魯某近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直言。
所謂“熱計量”,是一種按實際用熱量來計費的方式。不同于傳統按面積收費,熱計量以戶為單位,類似于水、電、氣的“一戶一表”,誰用熱誰付費、多用熱多付費,理論上能有效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并為用戶節省能源開支。上至《節約能源法》,下至各級主管部門的相關條例,對于熱計量表的入戶安裝均有明確規定。2000年10月,原建設部發布《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首次明確“實行供熱計量收費”,改革由此啟動;2003年,原建設部、國家發改委等8部委再發《關于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等指導意見》,提出“改革現行熱費計算方式,逐步取消按面積計收熱費,積極推行按用熱量分戶計量收費辦法”。據了解,截至目前,國家已投入上百億元用于推進這項工作。
然而,此項工作的進展似乎并不順利,上述小區住戶的遭遇并非個案。近20年來,“裝假表、假裝表”“只裝表不計量”,乃至集中拆表等亂象在全國多地涌現。一邊是國家投入大量財力、人力予以推廣,一邊卻是“政府推不動、企業不想推、居民難用上”的實施現狀,形成巨大的資源浪費。
裝而不用、裝后再拆……
熱計量怪象迭出
在魯某向記者提供的其與供熱方北京金房暖通節能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北京金房”)簽訂的《北京市居民供熱采暖合同》中,“繳費辦法”一欄已寫明采取“熱計量”收費。根據《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熱計量管理辦法》,結算采用“多退少不補”且“上封頂”的方式,即采暖期開始前,用戶先按面積預繳熱費;供暖結束后,根據實際用熱量再進行結算——高出部分無需補繳,節約部分按差價返還。
“入住第一年,北京金房堅持按面積收費,合同成了一紙空文。次年,在我們的強烈要求下,開始按熱計量收費,但又出現計量讀數混亂、退費信息不公開等情況,總之讓人難以信服。”魯某稱。
另一位業主肖女士進一步向記者舉例稱,2015—2016年采暖季,北京金房給出的戶內、公攤熱量分別為5647、2895個單位。“我家戶內面積75.56平方米、公攤18.36平方米,公共區域用熱竟高達自家的一半,實在離譜。換句話說,就算數據造假,我們也無從知曉。”
同在北京,還有部分用戶壓根不知熱計量的存在。家住大興區彩虹新城的丁瓊一家,早在2016年便收到社區統一發放的熱計量表的室溫控制器。“但快3年過去了,我們還是只有這個室溫控制器,熱計量表至今沒有安裝,現在我們仍按面積繳費。”
然而,在北京市大興區官方公布的《執行居民熱計量收費公示小區名單》中,彩虹新城早在2014年即名列其中,相關工作由大興供暖中心負責,計量收費面積30.24萬平方米。
北京出現的問題只是熱計量推廣怪象的一個縮影。例如,吉林從2009年起安裝280多萬塊民用計量表,至今基本全部報廢;又如山西,僅在太原熱力一家企業供熱范圍內,就有6.9萬塊計量表無法使用,涉及民用建筑供熱面積近790萬平方米,約占已實施總面積的一半。
“我們嘗試了各種辦法,希望獲得計量數據進行研究。但企業要么根本拿不出數據,要么數據錯誤百出,類似情況普遍存在。在這種情況下,還敢拿這些數據作為收費依據嗎?”中國工程院院士江億向記者直言,“國家近年來為熱計量投入了上百億元,除極個別地區外,真正得到應用并產生節能效應的幾乎為零。”
熱企“不積極”“不情愿”,
明文規定之下,落實者少之又少
在我國北方地區,采暖費是生活開銷的重要組成。如今用戶有了一種節能又省錢的熱計量方式,其應用卻頻繁遇冷,原因何在?
記者進一步了解到,熱計量推廣初期,主管部門態度堅定。“當時甚至不允許出現任何反對的聲音,支持力度不可謂不大。”一位來自住建部的人士回憶說。
記者梳理發現,2000年至今,國家層面幾乎每年都有相關推廣文件出臺,發布者涵蓋住建、發改、環保等不同部委。尤其是針對新建建筑,至今仍強制要求“安裝使用熱計量裝置、室內溫度調控裝置和供熱系統調控裝置”,否則不予通過驗收。以此為參照,地方條例、規則紛紛出臺,爭相要求上馬熱計量。
政策明確、支持有力,到了執行層面卻不盡如人意。記者多方獲悉,作為主要落實者,絕大部分供熱企業持有“不積極”“不情愿”甚至“不支持”的態度,這也被業內普遍視為熱計量推廣不暢的主因。
“我們以10年實踐證明,居民熱計量節能效果明顯。相比按面積收費,同類型居民建筑可節能20%以上,每平方米至少節約采暖費2—3元。然而,這些年堅持推廣的熱企確實屈指可數。”某不愿具名的熱企負責人告訴記者,“反對熱計量的同行實在太多了,我們不想顯得‘另類’。”
事實上,北京金房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坦承,其在推廣熱計量的過程中存在一定問題。“后來我們做了改正。但準確說,熱企不是反對熱計量本身,而是對現行的技術路線、執行方式等存在異議。”該公司副總經理丁琦舉例稱,在熱費“多退少不補”的政策下,少用熱可享受退費、多用熱卻無需額外支出,多出部分一味由熱企承擔,無疑成了“賠本買賣”,熱企自然缺少動力。
“對于執行問題,主管部門不是不知情。”上述住建部人士透露,2018年,住建部曾兩次召集供熱企業、熱表企業、行業協會及業內專家開會,希望聽取各方意見。“特別是第一次會開得突然,不少人在沒有準備的情況下就被叫去了,可以看出住建部也想盡快解決問題。”
另據多位參會者向記者描述,“復雜”“無奈”是他們對于那兩場交流會的一致感受,因為涉及多方利益難以平衡,即使看到問題,一時也難拿出合理解決方案。
暗藏“不公”,“一拆了之”
反倒成了低成本解決方案
在多位專家看來,熱計量這一看似“公平”的方式,實則暗含“不公”,這是推廣受阻的又一原因。站在用戶角度,江億指出,除新建建筑,北方還存在大量老舊建筑,因跑冒滴漏嚴重而耗能更高。“在房屋沒有做好節能改造的前提下實施熱計量,節能效果微乎其微。用戶即使主動少用熱,實際也很難節省熱費。相反因保溫性能差,同樣的節能行為下,其花費甚至遠高于新建建筑。而在老舊建筑里,往往住著更多低收入群體。從保障民生的角度,讓這部分人多繳費,我認為不公平。”
事實上,即使在同一棟建筑,也存在“不公”。“房屋外墻越多,意味著耗熱越多。相比住在中間的用戶,頂層、邊戶往往多消耗2—3倍以上熱量。同時,我國房屋戶間傳熱普遍存在,計量讀數或并未真正反映用熱情況。”清華大學建筑節能研究中心副教授夏建軍說,得益于熱傳導效應,中間住戶有時少開、不開暖氣,家中也不太冷。“而在分戶裝表計費的情況下,實際是鄰居‘幫’你付了錢,而不是你真的沒用熱。為避免戶間讀數差太多而產生矛盾,不少熱企選擇先修數、再收費。但這樣,計量意義又何在?”
從供應端來看,不少熱企認為自己也遭遇了“不公”。北京熱力集團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新建建筑的熱表均由開發商安裝,熱企雖參與驗收,但在“冷態”之下,只能看到是否安裝,無法核實質量好壞。“驗收本應經過1—2個采暖季調試、運行。匆忙驗收,這些表不是熱企裝的,后期出現問題卻由我們承擔。”
此外還存在裝爛表、假表等現象,部分開發商甚至租表來裝、驗收完即拆。吉林省城鎮供熱保障指導中心主任溫成君坦言,當地在2011年一度出現“表荒”,60多家表商激增至400多家,依然一表難求,魚龍混雜,直接影響運行效果、增加熱企負擔。
丁琦也稱:“熱表成本目前未被分攤計入熱價。開發商交房后一走了之,熱表問題全部歸熱企。同時熱表折舊維護、校驗檢修等本身也要投入。相比按面積收費,客觀多出一筆不小開支。對于部分企業來說,不執行計量或拆除熱表,反而是成本最低的解決方案。”
計量不是裝塊表、安個閥門的事兒,
其涉及深層次的熱改
“不解決公平問題,推行居民熱計量的前提就不成立。就好像這邊吃著‘大鍋飯’那邊又談改革,是不現實的。熱計量不是裝塊表、安個閥門的事兒,核心是要做好供熱機制改革。”江億說,“受住建部委托,我們正在起草供熱改革的相關條例。在機制沒有明朗之前,現階段分戶熱計量應先停一停。未來是否沿用,也值得商榷。”
為避免更多浪費,夏建軍建議,對于大批裝而不用的熱表,與其擱置,不如拆除。“這些表非但沒起到節能作用,長期不用反而給熱網增加了一個阻力部件,加重系統負擔。”
“計量一定是供熱趨勢所在,但計量越到末端就越好嗎?我認為并非如此。”夏建軍表示,結合北方實際,以“樓棟”為計量單位更顯合理。通過棟表,熱企可清楚掌握每棟樓的用熱量,并以此作為收費依據。“在此基礎上,樓內用戶再根據各自的面積、溫度等自行分配。這其中,可發揮類似于業主委員會等自主管理作用,熱企既無必要也無精力管到每家每戶。而因采暖費關系到各戶利益,業主之間多少還會相互監督、減少浪費行為。首先把棟表做好,再配合一定的行為節能,足以發揮出90%的節能潛力。”
這一說法,得到多位熱企代表的贊同。“一步到位實現分戶計量,我認為不太現實。改為樓棟計量,無論技術路線還是實際操作,難度均會降低。對于熱企,運營、維護的熱表數量大大減少,負擔不至于太重;對于主管部門,監管棟表也比戶表來得現實,可扭轉目前‘只管做沒做、不管好不好’的局面。”丁琦說。
但業內對此也有不同聲音。在我國運營多年的丹麥供熱巨頭丹佛斯供熱事業部市場經理杜立坤指出:“僅以樓棟為結算點,用戶仍有吃大鍋飯的想法,不利于真正形成節能意識。況且樓內如何合理分配,又是一個現實問題。”
上述不愿具名的熱企人士也坦言:“熱計量是一個利益再分配的過程,就好像買菜,過去按份買,如今論斤稱。無論用戶還是熱企,只有從中獲益才有真正動力。熱是一種商品,不是僅靠行政命令就能強制執行的。”
原標題:熱計量改革:上百億元投入“打水漂”?(記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