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個“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從6月1日開始。今年活動的主題是“安全發展、國泰民安”,全國上下將開展一系列安全活動,可大家有否想過安全月的來歷?
安全生產月活動最早可追溯到1980年。當年,由國家經委、國家建委、公安部、衛生部、國家勞動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等10個部門于1980年4月2日聯合發出通知,經國務院批準,決定每年5月在全國開展安全活動,組織安全檢查,進行全民性的安全宣傳教育。這就是影響深遠的全國“安全月”活動。從1980年起,每年的5月份定為“全國安全月”,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活動,一直持續到1984年,共舉辦了5次全國性的“安全月”活動。這項活動對推動安全生產工作,消除事故隱患,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在有些地方和企業中,卻發生了走過場、搞形式主義、不求實效的傾向。為使安全生產工作走向制度化、經常化,在國務院的指示下,經有關部門議定,1985年4月26日,由全國安全生產委員會發出《關于開展安全活動的通知》,通知明確今后不再搞全國性的“安全月”活動,但各地區、各部門必須針對實際情況認真組織局部的安全生產活動。
1986年后,企業開始搞承包或租賃經營,致使企業內部安全管理失控。1988年出現建國后的第三次事故高峰。1989年,國有企業實行第二輪承包。兩次承包期內,企業安全投入不足,企業間“三角債”制約發展,職工因工資拖欠影響情緒,安全生產受到嚴重威脅。1994年第四次事故高峰出現。為了遏止事故高發,自1991年起,有關部門決定每年搞一次“安全生產周”活動,一次一個主題,(注:以前的安全生產月沒主題),時間定在每年5月的某一周。這項活動一直進行到2001年,開展了11次“安全生產周”活動。
從2002年開始,我國將“安全生產周”改成“全國安全生產月”。也就是說,真正意義上的“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是從2002年開始的,由中宣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廣電總局、共青團中央和全國總工會共同發起,直至2006年的現在,即將進入第五個“全國安全生產月”。2002年我國《安全生產法》的誕生,也促進了我國安全活動的興起,使得我國的安全管理初步實現了法制化。
安全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后更高層次的需求,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認為,人類的需要是分層次的,由低到高,它們依次是: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社交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實現的需要,目前我們解決了溫飽問題(生理的需要),正在向小康邁進,也就來到了安全需要這個層次,廣東要率先實現現代化,廣大群眾在安全方面的需要更為迫切,2006年廣東省政府順應民眾要求,把2006年確定為“安全生產管理年。
可以看出,隨著經濟的發展,時代的進步,安全周是不夠的,安全月也是不夠的,安全年也即將不夠的,一生平安才是我們的最終追求,只要大家從我做起,遵章守法,我們就會“安全發展、國泰民安”,歲歲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