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發電機變壓器組、線路、母線以及與之連接的相應設備,自零電壓開始,逐步平穩升壓,直至額定電壓1.05~1.10倍額定電壓。
零起電壓規定:
1、零起升壓的發電機應有足夠的容量,對線路加壓時應防止產生自勵磁現象。適當降低發電機轉速對防止自勵磁的產生有一定的效果。
2. 零起升壓時,發電機的強行勵磁、復式勵磁、自動電壓調節裝置以及發電機失磁保護、線路開關的自動 重合閘等均應停用,被升壓的所有設備均應有完善的繼電保護;
3. 零起升壓所用發電機升壓變壓器及被升壓變壓器,其中性點必須直接接地。
4、對變壓器進行零起升壓的發電機,應有足夠的容量,在升至額定電壓時應能滿足變壓器的空載勵磁電流。
5、不允許用綁線式、鑲嵌式轉子的發電機進行零起升壓。
6、零起升壓的發電機的強行勵磁、自動電壓調整裝置、線路的重合閘等均應停用。被升壓的所有設備應有完備的繼電保護。
7、加壓時母線的差動保護應停用(母差的電流互感器回路經過調整后亦可以不停用)。
8、經過長距離220kV線路對變壓器零起升壓時,應先進行計算,以免超過設備允許電壓或發生諧振過電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