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大氣網訊:日前,淄博印發《淄博市建設項目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替代指標核算及管理辦法》。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淄博市建設項目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替代指標核算及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分局,高新區環保局、經開區安全環保局、文昌湖省級旅游渡假區安監環保局:
為了嚴格控制新增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促進我市空氣質量逐年改善,根據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印發的《山東省建設項目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替代指標核算及管理辦法》(魯環發﹝2019﹞132 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將《淄博市建設項目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替代指標核算及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并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統計總量替代指標
各區縣局填報總量替代指標調度表(附件2),統計2017年1月1日以后企事業單位通過采取減排措施后正常工況下或關停可形成的年排放削減量(已調劑使用的削減量扣除),建立總量替代指標數據庫,數據庫分區縣統計、管理,實時更新。對擬關停的現有企業、設施或者治理項目形成的污染物削減量(提供政府下達的關停及證明文件),可納入數據庫管理,企業徹底關停后方可調劑使用其可替代總量指標。
二、規范總量替代指標核算辦法
對2017年1月1日以后通過采取減排措施后正常工況下或關停形成的年排放削減量的企事業單位進行總量替代指標核算,關停的企業事業單位優先采用環境統計數據,無環境統計數據的按照《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核算;通過新上設施或者項目治理形成的減排量按照排污許可計算方法進行核算,計入可替代總量指標,且優先保障企業自身生產。
三、建立企業檔案
關停企事業單位需要提供政府下達的關停文件(自然關停的企業需要提供水、供電或其他可證明材料),工程治理的企事業單位提供環評審批文件或驗收文件;每個企業提供削減量核算方法說明(包括計算方法、過程、依據),所有材料以電子版方式報送,形成一企一檔。
四、數據庫動態管理
總量替代指標數據庫采取動態管理的方式,每月10日前報送總量替代指標調度表(附總量審核意見書)。無可調劑使用削減量的企事業單位及時從數據庫中剔除。
五、上報時間
總量替代指標調度表及企事業檔案于10月28日前上報。
聯系人及電話: 趙霓霓 2188329
郵箱:zlkzk@zb.shandong.cn
淄博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