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內蒙古新聞網 作者:張林虎 王子樂
2009年9月17日,包頭市稀土高新區現代城一業主家里突然莫名失火,飲水機、冰箱等都被燒壞,裝修一新的家被熏得面目全非,造成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馂陌l生后,稀土高新區公安消防大隊立即介入調查,然而,苦苦等到的認定結果卻讓業主楊先生哭笑不得。
業主:我的房子不能不明不白就著了
12月2日,稀土高新區現代城業主楊建平致電內蒙古新聞網稱,他們盼望已久的火災事故認定書在11月9日出爐,他對"火災原因不明"的結果表示質疑,他已向包頭市消防支隊已經提出復核申請,希望消防部門能給自己一個明確的答復。 12月4日,記者在包頭見到了業主楊先生。楊先生一見到記者就大倒苦水,"150余平方米的新房,僅裝修就花掉近20萬元,入住4個月就發生了這種事,以為在消防部門查清后會給出一個合理的說法,但是萬萬沒想到消防部門給出的起火原因是不明,我的房子不能不明不白就著了吧?"楊先生氣憤地說。
記者了解到,此次火災給楊先生帶來直接財產損失37505元。而當時受到火災影響的不止楊先生一家,還有三家電器都有不同程度的被燒壞,而漏電保護器都沒自動跳閘。"我現在懷疑是漏電保護器沒跳閘導致電器起火,斷電保護為什么沒自動跳閘?是產品的問題還是線路的問題,我也向開發商提出過質疑,但由于消防部門的火災認定書認定結果為原因不明,開發商不承擔責任。"楊先生氣憤地說。
認定:起火原因不明難以讓人信服
記者在消防部門為楊先生出示的《火災認定書》看到, 2009年9月17日,稀土高新區友誼大街54號現代城小區13號樓1單元1701號住宅發生火災,無人員傷亡,室內一臺飲水機被燒毀,其余各個房間不同程度被煙熏,火災直接財產損失37505元。
現查明,起火原因不明,起火時間為2009年9月17日13時許,起火部位位于餐廳擺放的飲水機處(以上事實有詢問筆錄、現場勘驗筆錄、現場圖和現場照片等證據證實)。經分析,災害成因為飲水機處長時間陰燃產生的煙霧向室內其他房間擴散,致使其余房間墻壁等不同程度被煙熏。
《火災認定書》提出:當事人對起火原因或者災害成因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本認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包頭市公安消防支隊提出復核申請。對火災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楊建平說:"我們的損失挺大,已經拖了兩個月,但是卻沒有一個合理的解釋,僅僅得到一個'起火原因不明',對此我們非常氣憤,幸虧人員沒有傷亡,如果有人員傷亡難道也會'起火原因不明'?現在我已經向包頭市消防支隊提出復核申請,希望消防支隊能還原事實真相。"
消防:不是所有火災都能查明起火原因
針對此事,記者聯系負責此次重新認定的包頭市公安消防支隊法制科王科長,王科長表示,他們已經重新去過現場,查看了相關的物證,正在找相關當事人詢問讓他們寫一些材料。
"周四我們準備再去一次現場,還需要調查了解一些旁證,如果仍了解不清楚,還需要做進一步鑒定。"王科長說。
至于楊建平對稀土高新區公安消防大隊出具的《火災認定書》所表現出的不滿,王科長解釋說:"由于我們技術力量有限,對一些電器內部問題我們的現有設備鑒定不出來,需要更深一步的鑒定。可以有起火原因不明這樣的說法,不是所有火災都必須查清楚。像楊先生這種情況現場也沒有了,我們只能根據物證進行鑒定,如果電器設備沒問題,線路也沒問題,只能判定不明了。"
對于認定結果什么時候能出來,王科長表示,根據相關規定,認定結果會在接到復核申請一個月之內出來。
對于此事的最新進展,內蒙古新聞網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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