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氣火災探測區域報警系統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區域報警系統至少應由一臺火災報警控制器、一臺圖形顯示裝置及相應的火災聲和/或光警報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火災探測器等設備組成,系統中的火災報警控制器不應超
過兩臺;
2、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設置在有人值班的房間或場所;
3、系統中可設置消防聯動控制設備;
4、當用一臺火災報警控制器警戒多個樓層時,應在每個樓層的樓梯口或消防電梯前室等明顯部位,設置識別著火樓層的燈光顯示裝置。
二、電氣火災探測集中報警系統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集中火災報警系統至少由一臺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和兩臺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或由一臺火災報警控制器和兩臺以上的區域顯示器)、一臺圖形顯示裝置、一臺消防聯動控制器及相應的火災聲和/或光警報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火災探測器、消防專用電話等設備組成;
2、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和火災報警控制器,應能顯示火災報警部位信號和控制信號,亦可進行聯動控制;
3、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和火災報警控制器,應設置在有專人值班的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內。
三、 電氣火災探測控制中心報警系統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控制中心報警系統至少應由一臺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和兩臺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或由一臺火災報警控制器和兩臺以上的區域顯示器)、一臺圖形顯示裝置、一臺消防聯動控制器及相應的火災聲和或光警報器、火災應急廣播、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火災探測器、消防專用電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等設備組成;
2、系統應能集中顯示火災報警部位信號和聯動控制狀態信號;
3、控制中心報警系統可以設分控制室,但分控制室的系統組成應符合5.2.5.1 或5.2.6.1 要求,且控制中心應能顯示分控制室的信息。
四、家用火災報警系統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A 類系統應首先符合選定的區域火災報警系統、集中火災報警系統或控制中心火災報警系統要求,并應在每戶設置火災聲警報裝置和手動火災報警開關,發生火災時,消防控制室應能及時通知發生火災的住戶及相鄰住戶(住戶內設置家用火災探測器時可以設置聲光報警器);
2、B 類家用火災報警系統中應至少由一臺家用火災報警集中監控器、一臺家用火災報警控制器、家用火災探測器、家用手動報警開關等設備組成。在集中監控器上應能顯示發生火災的住戶;
3、C 類家用火災報警系統應至少由一臺家用火災報警控制器、家用火災探測器和手動報警開關組成,在發生火災時,其戶外應有相應的聲光警報指示;
4、D 類家用火災報警系統一般由家用火災探測器組成,發生火災時應發出火災報警聲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