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固廢網訊: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福建海環海濱資源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濱公司”)
. 本次擔保金額及已實際為其提供的擔保余額:本次擔保總額度不超過11,000萬元。截至公告日前,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海峽環保”)向上述擔保對象提供擔保余額為0。
.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本次擔保不存在反擔保
.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本公司無對外擔保逾期
一、擔保情況概述
公司全資子公司海濱公司為推進長樂龍峰渣土資源化利用一期項目工程建設,擬向合作銀行申請十年期的固定資產貸款資金11,000萬元,為保證海濱公司融資工作的順利推進,根據合作銀行的融資方案要求,海濱公司股東需為上述貸款提供擔保。
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詳情請見公司同日于《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海峽環保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該議案無須提交至股東大會審議。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被擔保公司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福建海環海濱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8年5月9日
住所:福州市長樂區吳航街道鄭和東路清清家后環衛公寓301室
法定代表人:趙若輝
注冊資本金:人民幣5000萬元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股權結構: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權
經營范圍:建筑廢棄物(含建筑渣土土石方、建筑裝潢垃圾、舊建構物拆除產生的磚石、廢棄砼、建筑泥漿)的有組織出納;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廠房及設備的投資建設,運營管理;再生材料的中間產品和產品的新技術開發,引進、市場推廣和銷售;關聯海綿城市新概念的新型再生建材的技術開發、引進;干混砂漿、商混砂漿材料研究、銷售與施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主要財務狀況:
海濱公司投建的長樂龍峰渣土資源化利用一期項目工程尚未正式運營,截止2018年12月31日,海濱公司總資產為10,716.9萬元,負債總額5,827.41萬元,凈資產4,889.49萬元,資產負債率54.38%。(已經審計)
三、擔保的主要內容
保證人: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保證期間:根據主合同約定的各筆主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全部主合同項下最后到期的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主合同尚未簽訂)
擔保金額:擔保總額度不超過11,000萬元
擔保范圍:全部主合同項下主債權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四、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擔保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擔保主要用于所屬控股子公司海濱公司推進長樂龍峰渣土資源化利用一期項目工程建設需要,公司擁有被擔保方的控制權,且其現有經營狀況良好,因此擔保風險可控,同意公司為海濱公司提供擔保。公司獨立董事發表如下獨立意見:經審閱,公司預計擔保主要用于所屬全資子福建海環海濱資源開發有限公司長樂龍峰渣土資源化利用一期項目工程建設需要,擔保總額度不超過11,000萬元。公司擁有被擔保方的控制權,且其現有經營狀況良好,上述擔保風險可控,符合公司的整體利益,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或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同意公司為海資公司提供擔保,擔保總額度不超過11,000萬元。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對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擔保金額為0.66億元;子公司對子公司的擔保金額為0.37億元,累計擔保金額占2018年度公司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凈資產6.77%,占2018年度公司經審計的資產總額3.2%;除上述事項之外,截至目前公司無其他對外擔保行為及逾期擔保情況。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9年10月31日
原標題:[擔保]海峽環保: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