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眾消防意識存在的問題
1、金錢為上,忽視消防安全
一些業主、老板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以掙錢為第一,不顧消防安全,違反消防規定、違章建筑裝修、違章生產,沒有必備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消防責任制度不完善。對員工缺少消防培訓,員工消防意識淡薄。現在的建筑火災原因多是電器管理不善、亂拉電線、違章操作引起的。
2、公眾消防意識差,不懂消防
城市的市外消火栓被填埋、消防車道被堵塞、公共娛樂場所內吸煙情況嚴重,隨地亂扔煙頭、居民建筑內疏散通道被圈占,這些現象表明我們對民眾消防意識差,安全意識差。有調查顯示,對于消防隊救火是否收費這個最明顯的問題,有將近一半的人錯誤的認為“收費”或“有時收費”或“不清楚”,特別是農村的老百姓,對此更是一無所知,有時發生火災,更不敢報警。
3、火場意識不清,思維混亂
火災現場被困人員不時合理的理智得選擇逃生路線和方式,而是驚慌性、群聚性、盲從性逃生。比如火災中一些人只知道推門、不知道拉門;將墻當門猛敲猛擊,跳樓逃生,這些現象屢見不鮮。由于在火場中對群聚體的依賴性,盲目隨從他人,個人失去主見和判斷力,在危險迫近而陷入極度慌亂中時,亂跑亂竄,導致人因擁擠而亡。
4、政府職能部門消防意識淡薄
許多地方職能部門認為消防安全是消防部隊的事情,與地方政府沒有什么關系,不僅僅不關心消防事業,而且遇到需要配合的時候,往往是推三阻四,完全是一種漠視態度。
二、公眾消防意識的重要性
現在很多人在談論國民素質的提高問題,國民素質關系到民族提高,國家進步,同樣,一個地區的公眾消防意識,關系到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關系到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重要性顯而易見。一個國家消防事業的進步發展,沒有全社會的關注,沒有全國人民的齊心協力,單單靠消防部門的努力,將是空談,所以提高公眾消防意識將是消防事業發展的基石。
三、提高公眾消防意識的建議
1、加大消防監督管理力度
目前,我國的消防法律體系還不完善,存在很多“死角”,這也給不法經營者留下空間,雖然現在派出所納入了監督管理體系,但這并不能形成對全社會的監控管理網,因此,消防監督部門只有加大力度,通過嚴格管理監督,文明執法,促使民眾對消防的了解和熟悉。
2、加強公安消防機構強制執行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沒有授予公安消防機構強制執行權,這對于依法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極為不利,這是目前困擾消防行政執法的一大難題。公安消防機構在消防執法實踐中,對單位做出責令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停產停業行政處罰決定后,有關被處罰單位和個人不能依法履行法定義務,導致消防行政處罰執行不到位。雖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執行期為三個月,這一規定完全不符合消防工作的特點,一般來說,需要責令停產停業的場所,幾乎都是火災隱患問題迫在眉睫,隨時都有發生火災的危險。所以,只有增強消防強制執行,一些隱患整改和消防違法行為的查處才能落到實處。這樣既有利于解決、消除火災隱患,又利于增強人們的法律意識。
3、嚴格執法,加強各級領導責任
在洛陽大火之后不久國務院出臺的《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便是和洛陽大火的慘痛教訓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這個規定中要求,對發生特大安全事故的,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還要追究有關領導干部的行政責任,給于行政處分;構成玩忽職守罪的或其他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規定出臺后不久,國務院就公布了陜西省發生的三起特大安全事故的處理結果,并對包括省長在內的一批領導干部做出嚴肅處理,次舉在全國引起了相當大的震動。這表明政府決心用更強有力的手段制止安全事故的發生,杜絕那些漠視人民生命安全的現象存在。2004年,中百商廈特大火災,對公安部73號令《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的出臺也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這給所有政府官員也敲響了警鐘。
政府應做好提前預防火災的措施,所以必須盡快填補法規、技術標準空缺。政府各部門必須嚴格執法,加強各級政府和領導的責任,增強各級地方政府領導防災工作的責任意識,建立各級責任追究制。
4、征收消防稅,提高消防意識
這類似稅收政策,農業稅還沒有取消的時候,試問全國老百姓有幾人不了解、不關注農業稅收政策的?消防完全可以仿效,對生產、經營單位征收消防稅,單位的消防安全影響消防稅的征收比例,消防安全好的可以降低消防稅,消防安全差得應增加消防稅,對于經常發生火災的單位追加稅收比例。消防稅的征收既有利于單位做好自身的消防安全。消防稅征收的資金,可用于消防基礎性的建設,如德國、英國、澳大利亞等許多發達國家除了政府撥款外,都向保險企業和個人征收消防稅,消防經費充足,社會消防安全保障程度很高。
5、健全組織,完善機制
完善消防法規,成立政府、社區、農村、學校、工廠、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委員會和消防工作組,專人負責消防安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消防公共意識。
6、引進保險中介組織,促進消防意識
在公眾場所實行強制公眾責任火災保險。政府強制執行公眾責任保險,促使消防意識的提高,并確保發生火災其傷亡人員的善后撫恤問題,以減輕社會壓力。執行公眾責任保險,可以使保險公司作為中介組織加強消防安全監督,提高消防意識。
消防機構和保險公司對投保的企業、單位應進行聯合檢查,信息共享,對存在火災隱患而不采取積極態度整改的企業、單位除對其進行消防行政處罰外,可使保險公司對其采取提高保險費率和降低一旦發生火災的保險賠償,采用消防與保險相結合的管理方式,擴大消防工作的社會參與面,提高消防監督的透明度,加大消防監督力量,提高消防意識。 7、加強社會輿論,促進消防意識
各宣傳部和各新聞單位要進一步增強對輿論監督工作的認識,切實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工作,不斷提高輿論監督的水平和效果,努力做到建設性監督、科學監督、依法監督,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政府應加強法律的宣傳,使公民知法、懂法,促進公民自我保護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強了,公民就會去關注消防安全。
政府應當保障公民享有消防安全知情權,利用社會輿論對存有火災隱患的場所、企業、單位施加社會壓力,促其整改。由公安消防部門以政府的名義在單位的醒目處懸掛“重大火災隱患”警示牌等措施,標明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場所、整改期限和整改責任,利用電視新聞、報紙等媒體向全社會公布。
政府要加強社會輿論的社會化,設立全民監督機制,廣播、電視新聞設立消防安全欄目,調動全民力量監督消防安全。
8、加強消防宣傳,提高消防意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意識。教育、勞動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培訓內容。教育、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等有關主管部門,有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義務”規定,政府部門應將責任落到實處,與教育、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等有關主管部門簽訂關于消防宣傳方面的責任目標書,加大宣傳力度,在本地區的顯要位置懸掛懸掛宣傳標語等,一級抓一級,切實履行責任,對人民負責。
消防部門應長期開展宣傳活動,面向社會進行消防安全知識講座,開展消防知識競賽,組織消防運動會、消防文藝演出,向居民發放消防宣傳資料,組織群眾參觀消防站,開展火場逃生、滅火撲救訓練,進行消防教育,增強群眾消防意識。
9、加大消防培訓,提高消防意識
由于我國消防起步相對較晚,各層次人員結構和人員素質不同,加大現役消防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和生產、經營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員的培訓,以點帶面,從而促進本地區社會面上消防意識的提高。
消防安全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增強全民消防意識,真正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提高全社會防御火災的能力,是經濟高速發展體系中必須立即解決的問題。所以全社會應當認識到火災的嚴重性和防御火災的重要性,提高社會能動性,將消防安全切實落到實處,加強政府管理,提高消防意識,做到“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
[本資料為當寧消防網整理(原創、編輯),轉載請注明出處,尊重版權。當寧消防網系專業的消防器材商城,包含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銷售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