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耦變壓器的運行方式:
由于自耦變壓器結構上的原因,其一次繞組與公共繞組采用同相位。為了抑制三次諧波,改善電壓波形,需要設置一個獨立的第三繞組接成三角形,第三繞組電壓比較低,故稱為低壓繞組。對于聯絡變壓器來說,電力系統也有設置第三繞組的要求。僅用于改善諧波的第三繞組,容量不應小于電磁容量的35%,一般為額定容量的1/3-1/2。因此,功率的分配就有多種方式,為了防止自耦變壓器在這種情況下過載或不能充分利用繞組容量,對它的主要運行方式給予如下規定:
(1)高壓側向低壓側或低壓側向高壓側送電時,變壓器靠電磁感應傳遞電能,與雙繞組變壓器一樣。因此,變壓器傳遞容量不能超過第三繞組的容量;
(2)中壓側向低壓側或低壓側向中壓側送電時,變壓器靠電磁感應傳遞電能,這種運行方式的傳遞容量也不能超過第三繞組的容量;
(3)對于作為降壓用的自耦變壓器,高壓側向中壓側或中壓側向高壓側送電時,其傳遞容量等于變壓器的額定容量;
(4)對于作為升壓用的自耦變壓器,高壓側向中壓側或中壓側向高壓側送電時,由于低壓繞組空載所引|起的中、高壓繞組之間的漏磁增加,造成大量的附加損耗,其傳遞容量應限制在額定容量的70%-80%;
(5)高壓側同時向中壓側和低壓側,或低壓側及中壓側同時向高壓側送電,是常見的運行方式。這種運行方式的允許傳遞容量,不能超過變壓器的額定容量;
(6)中壓側同時向高壓側和低壓側送電時,變壓器的中壓繞組(即公共繞組)成為一次繞組,所流過的電流不能超過中壓側額定電流的KA-1/KA倍。當中壓側向低壓側傳遞的容量達到中壓側的電磁容量時,中壓側不能再向高壓側傳遞任何容量。當中壓側向低壓側傳遞的容量低于電磁容量時,則中壓側仍可向高壓側傳遞部分容量。當高壓側和低壓側電流存在相位差時,則補充傳遞的這部分容量可以大于電磁容量與傳遞到低壓側的容量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