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壓斷路器的額定限短路分斷能力和額定運行短路分斷 能力的區別 斷路器的額定分斷能力分為額定限短路分斷能力和額定運行短路分斷能 力兩種。國標《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低壓斷路器》(GB14048.2—94)對斷 路器額定限短路分斷能力和額定運行短路分斷能力作了如下的解釋:
(1)斷路器的額定限短路分斷能力(Icn):按規定的實驗程序所規定的條件, 不包括斷路器繼續承載其額定電流能力的分斷能力;
(2)斷路器的額定運行短路分斷能力(Icn):按規定的實驗程序所規定的條件, 包括斷路器繼續承載其額定電流能力的分斷能力;
(3)額定限短路分斷能力(Icn)的試驗程序為 O—t—CO。
其具體試驗是:把線路的電流調整到預期的短路電流值(例如 380V 50kA), 而試驗按鈕未合,被試斷路器處于合閘位置,按下試驗按鈕,斷路器通過 50kA 短路電流,斷路器立即開斷(open 簡稱 O),斷路器應完好,且能再合閘。t 為間 歇時間,一般為 3min,此時線路仍處于熱備狀態,斷路器再進行一次接通(close 簡稱 C)和緊接著的開斷(O),(接通試驗是考核斷路器在峰值電流下的電動和熱穩 定性)。此程序即為 CO。斷路器能分斷,則其限短路分斷能力合格。
(4)斷路器的額定運行短路分斷能力(Icn)的試驗程序為 O—t—CO—t— CO。它比 Icn 的試驗程序多了一次 CO,經過試驗,斷路器能分斷、熄滅 電弧,就認定它的額定運行短路分斷能力合格。
因此,可以看出,額定限短路分斷能力 Icn 指的是低壓斷路器在分斷了斷 路器出線端三相短路電流后還可再正常運行并再分斷這一短路電流一次,至 于以后是否能正常接通及分斷,斷路器不予以保證;而額定運行短路分斷能力 Ics 指的是斷路器在其出線端三相短路電流發生時可多次正常分斷。
IEC947—2《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低壓斷路器》標準規定:A 類斷路 器(指僅有過載長延時、短路瞬動的斷路器)的 Ics 可以是 Ics 的 25%、50%、75% 和 100%。B 類斷路器(有過載長延時、短路短延時、短路瞬動的三段保護的斷路 器)的 Ics 可以是 Ics 的 50%、75%和 100%。因此可以看出,額定運行短路分 斷能力是一種比額定限短路分斷電流小的分斷電流值,Ics 是 Icu 的一個百分 數。
一般來說,具有過載長延時、短路短延時和短路瞬動三段保護功能的斷路器, 能實現選擇性保護,大多數主干線(包括變壓器的出線端)都采用它作主保護開 關。不具備短路短延時功能的斷路器(僅有過載長延時和短路瞬動二段保護),不 能作選擇性保護,它們只能使用于支路。 IEC92《船舶電氣》指出:具有三段保 護的斷路器,偏重于它的運行短路分斷能力值,而使用于分支線路的斷路器,應 它有足夠的限短路分斷能力值。
無論是哪種斷路器,雖然都具備 Icu 和 Ics 這兩個重要的技術指標。但是, 作為支線上使用的斷路器,可以僅滿足額定限短路分斷能力即可?,F在出現的 較普遍的偏頗是寧取大,不取正合適,認為取大保險。但取得過大,會造成不必 要的浪費(同類型斷路器,其 H 型—高分斷型,比 S 型—普通型的價格要貴 1.3 倍~1.8 倍)。因此支線上的斷路器沒有必要一味追求它的運行短路分斷能力指 標。而對于干線上使用的斷路器,不僅要滿足額定限短路分斷能力的要求,同 時也應該滿足額定運行短路分斷能力的要求,如果僅以額定限短路分斷能力 Icu 來衡量其分斷能力合格與否,將會給用戶帶來不安全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