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星大氣網訊:日前,臨汾生態環境局發布《臨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鋼鐵行業錯峰生產管控要求》。詳情如下:
臨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
鋼鐵行業錯峰生產管控要求
2019年9月26日,臨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臨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方案》,要求平川縣(市、區)從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山區縣從2019年11月15日—2020年3月15日,對涉氣企業實施錯峰生產管控。
鋼鐵、焦化企業根據治理情況實施動態評定分級。除鋼鐵、焦化企業外,2019年9月30日前,對未按期完成深度治理改造任務并通過驗收的工業企業,以及未按要求完成用電管控系統建設的工業企業,予以停產治理。深度治理任務和用電管控系統建設未完成不得恢復生產;長期停產企業,未達到深度治理要求和完成用電管控系統建設的不得擅自恢復生產。
鋼鐵行業(含高爐鑄造一體和鐵合金企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的,企業可結合實際,采取減排措施。⑴滿足《臨汾市2019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35號)要求并通過驗收核查的標桿企業;⑵主要生產設備(高爐、燒結機、轉爐、軋鋼等)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和淘汰類;⑶按照《關于加強鋼鐵行業煤氣放散治理的緊急通知》(臨環發〔2019〕39號)完成煤氣放散治理并通過驗收。
Ⅱ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限產30%。(以高爐產能為基數,以高爐停產數量、停產時間、停產負荷核定限產比例,高爐停產的同時,配套的燒結、球團、轉爐、軋鋼同步停產。下同)⑴按照《臨汾市2019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35號)要求,全面完成深度減排治理并通過驗收核查的企業;⑵按照《關于加強鋼鐵行業煤氣放散治理的緊急通知》(臨環發〔2019〕39號)完成煤氣放散治理并通過驗收。
Ⅲ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限產50%。⑴按照《臨汾市2019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35號)要求,完成鋼鐵行業有組織排放治理任務并通過驗收核查的企業。⑵按照《關于加強鋼鐵行業煤氣放散治理的緊急通知》(臨環發〔2019〕39號)完成煤氣放散治理并通過驗收。Ⅳ類:達不到Ⅲ類條件的,涉及居民供熱的企業限產70%,不涉及居民供熱的停產。